seatree wrote:
所以我一直覺得台灣的...(恕刪)

你可以請拖吊車拖離,
然後再跟他聲請支付拖吊費用,
這是合法的!
別人對你犯侵占罪不代表你可以限制他的自由,
這是兩回事...
哈哈 好好笑唷 看到母校生科館前有這樣的現象 以前常常經過那邊 學校裡面應該還是找的到停車位可以停的 這樣亂停 鎖的好!!

stream9958 wrote:
為什麼你要這樣停車呢...(恕刪)


真想知道後續如何??

我想車主一定會說

我不知道這裡不可以停車,

如果我知道一定不會停!!

再來就會怪說

沒有指示清楚之類的........
我是禮儀師,有關殯葬風俗儘可來信詢問(台中)
不鎖的話大家就以為是可以停,就越來越多.
鎖的話又是侵犯他人自由
鎖不鎖都很為難?

最好就是校園禁行無職員證或通行證之車輛,這樣大家都沒意見了~
若有職員證或通行證還亂停,就拔掉他們的輪子最好。
記得好像不一定是否定的,
就好像你去租屋,屋主要求牆不能使用釘子,不然要賠xx元並回復原狀,你答應這份契約租屋,如果到時退租時真有使用釘子敲,屋主告到法院這份契約應該是合法的
同理,如果你進入某院區,如果人家在門口有明確的表示不可停車不然將罰款XX元,你進入某院區應該表示己同意契約成立,違反時應該要求罰款也是合法的
但是,鎖車應該是不行,契約的權力無法超越法律之上
個人意見,不知道對不對

keypro wrote:
契約的權力無法超越法律之上

正解!
重點就是這句話呀~
如果真的臉皮夠厚,這樣鎖好像沒啥用...
反正大不了換上備胎,那個鎖回家再搞掉就好了

althewind wrote:


keypro wrote:
契約的權力無法超越法律之上

正解!
重點就是這句話呀~.(恕刪)

+1~
私法(契約約定或公司章程)是永遠無法超越公法的~~
如果有公告且這樣鎖車合法的話~
下次在停車場門口貼一張"外車禁入,違者斬首"應該可以比照辦理~~

其實,法的立意是在保障守秩序的人,避免守秩序的人權益受損...
可惜執法部分讓大家不信任,只好自力救濟~~

像私人空間被外車違規停車~
正確做法是請執法單位來移除,以保障自身的使用權益~
但是......很多人打了電話報警,可能等到車主開走車;還不見拖吊車(台北市鬧區應該不會)~~~
所以,只好貼告示;恫嚇以破壞或高額停車費來自我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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