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圖是依實際情形照比例縮小,依圖你距離要離開的車有五、六輛車之遠,至少有10公尺遠,會不會遠了點?當時有車要離開了,你有做什麼動作,表示自己要停入該位置?還是繼續停在原位閃燈?你也知道當時大家都在找車位。

不知樓主有沒有觀察到,大家都有一種「默契」,當大家要等或發現有車要離開時,先到的車,都會距離在要離開的車約一到兩個車寬的地方等,且打方向燈(左燈或右燈,就是要停的那邊,我看到的是很少人打故障燈)。這樣一來就像「宣示」一樣,其他晚到的車也都會自行找下一個車位,幾乎沒有人會硬搶的。給你參考。
lysazure wrote:
依圖你距離要離開的車有五、六輛車之遠,至少有10公尺遠,會不會遠了點?
ncbai wrote:
用人去占車位的行為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