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這起車禍的鑑定報告結果出爐,判定結果為:(我簡稱甲方,對方簡稱乙方)
甲方轉彎車未讓直行車,為肇事原因。
乙方超速且未注意車前狀況,同為肇事原因。

請問同為肇事原因的情況下,賠償比例分攤是各為50%嗎?
感謝回答!
雙方都沒保第三責任險嗎?財損和人傷
如果有保,雙方都沒人受傷的話,都交給保險公司處理就好了
如果你有保第三財損險,叫保險公司去灰就好了,還賠35萬咧
保險公司就會對他的車子年份,進行折舊比例去灰了

erndyr wrote:
雙方都沒保第三責任險...(恕刪)

雙方都有保第三責任險,但雙方都有受傷

Harry_Kuo wrote:
但我的看法為:沒錯,你直行車擁有較大的路權,但當時我確實有在路口確認沒車後才行駛,我不可能注意到橋上有車要轉彎下來吧!(有死角,且為坡道路段)


所以你確認的沒有很詳細...這是很肯定的...
有的話你開過去需要多久的時間??3秒..5秒?..
我也覺得對方保險判斷樓主有7成的肇責應該算幸運了...
樓主不可能低於五成的肇責..

除非能提出實質的證據....

Harry_Kuo wrote:
在這裡我不是為了自己的車禍事故辯護


你不是幫自己辯護要不然是什麼呢?
跟你不熟!!請不要傳私訊給我~~除非你欠砲~~

Passenger wrote:
所以你確認的沒有很詳...(恕刪)


結果鑑定意見書出來是兩方同為肇事原因,所以就是各付50%的責任比例,
說實在能判為55我還滿意外的,原本兩邊保險員都說是73(因為我是轉彎車所以要付較大比例)
鑑定當天對方聲稱他只開30~40,試想,這種速度有辦法煞出10.5公尺的煞車痕又讓雙方車子受損嚴重嗎?


那天對方跟鑑定委員講話的口氣也不太好,我想可能是因為這樣導致55判決吧?

我個人覺的 A 車問題比較大 , B 車轉彎點到撞擊點 ,樓主說 70 公尺 ,
以這個距離來說 , 如果 A 車在彎道處有停看 , 時間上一定可以過那個路口 ,
樓主說箱形車速度 70 ? (以轉彎那個 90 度角 , 我想轉彎時箱型車可能只剩 30~40 速度) , 要加速到 70 也要一點點時間...
但樓主說有確認左右.才進彎道..
有可能是 , 提前看左邊 , 到進彎時注意看右邊 ,
所以 "進彎時" 並沒有看到左邊有車過來.....
Harry_Kuo wrote:
甲方轉彎車未讓直行車,為肇事原因。
乙方超速且未注意車前狀況,同為肇事原因。

請問同為肇事原因的情況下,賠償比例分攤是各為50%嗎?

ANS:個人分析如下,僅供參考

1.)依據[汽車煞車距離、行車速度及道路摩擦係數對照表]查得以下數據
行車速度 25Km/Hr,煞車距離為2.3M(最好路面)及4.1M(最差路面)
行車速度 40Km/Hr,煞車距離為7.4M(最好路面)及10.5M(最差路面)
行車速度 45Km/Hr,煞車距離為9.3M(最好路面)及13.4M(最差路面)
行車速度 50Km/Hr,煞車距離為11.5M(最好路面)及16.5M(最差路面)

詳細對照表請參閱以下圖示(此表已使用30幾年,雖造車工藝精進,略有不準確~即實際時速會更高或煞車距離更短,但未更新前,仍依此為準)


2.)直行車為何速限訂在25Km/Hr?而不是40Km/Hr 或 50,...60,....??
一般道路未標示限速者為40Km/Hr,而此路段竟然規定如此[嚴苛]?有何道理?合理推測是此路段為下坡,易超速肇事路段,轉彎車(欲上坡前)於停等區所能目視直行車之範圍較短,如樓主所說約10M (正確與否可於現場模擬即可得出)

3.)若直行車未超速(低於25Km/Hr),於此10M內是可順利煞住的
反應時間+煞車距離=25*1000/3600*0.75(秒)+4.1=5.2+4.1=9.3 (最差路面條件下)

計算方式請參閱以下案例:http://cheng-cheng.myweb.hinet.net/product10.html

4.)由上述圖表查出直行車車速至少40Km/Hr以上(可能還高出甚多~~由撞擊受損情形來看),但不管怎樣已超過速限(25Km/hr)甚多,直行車優先路權僅限於(速限規定內)即約8~10M左右,[超過速限]之部份並不在保障範圍內

5.)直行車能看到轉彎車(停等位置)之距離是多少M?
若車速是40Km/Hr則距離=煞車痕跡(10.5)+40*1000/3600*0.75秒=19M (至少)
若車速是70Km/Hr則距離=煞車痕跡(10.5)+70*1000/3600*0.75秒=25M (至少)
(同樣地,都可於現場模擬求得較正確數據)(此項是說明直行車很遠就可看到轉彎車,那麼就是直行車未注意車前狀況)

6.)綜合上述,直行車方向視野應較佳,若未超速及有注意車前狀況,都有充裕時間及距離來避免碰撞事故,至於轉彎車是否盡到[應注意]之責,則與視野所及距離有關,例如:視野距離20M則轉彎車若注意到直行車的話,縱然直行車[稍微]超速,還是可避免碰撞的,但若視野距離僅10M則轉彎車再怎麼注意,只要直行車有超速行為則碰撞之機會就大很多,轉彎車就無[應注意未注意]之責;反過來說,若直行車於速限內行駛,還會與轉彎車碰撞,顯然是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或者未注意車前狀況(除故意碰撞之假車禍之外)要100%負肇事之責

7.)個人看法:
若直行車超速,則肇責分配=100%(直行車):0%(轉彎車) (以轉彎車視野10M為基準)

若直行車超速,則肇責分配=70%(直行車):30%(轉彎車) (以轉彎車視野20M為基準)

若直行車超速,則肇責分配=0%(直行車):100%(轉彎車)(以轉彎車視野10M為基準)

若直行車超速,則肇責分配=0%(直行車):100%(轉彎車)(以轉彎車視野20M為基準)

8.)因雙方撞擊嚴重及維修費用甚高,若非費用全由保險公司支付,你可以在協調會主張你的看法(包含佐證等),若協調不成,可直上法院,可能結果對樓主更有利(我預估是0%到30%~~~當然我不是法官,要法官說的才算)


lono7 wrote:
ANS:個人分析如下...(恕刪)


感謝大大回答,日前鑑定結果是雙方同為肇事責任,
我是因為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對方是超速駕駛且未注意車前狀況,
責任分攤各為50%
最近要調解了,希望能順利啊!

附上雙方視線圖
我的視線

對方視線

Harry_Kuo wrote:
感謝大大回答,日前鑑...(恕刪)


事情能完結最重要
不然每天煩都煩死了
恭喜~~邁向後面階段了
記得不能放鬆
不然會翻盤的

和解書在調解委員會寫下去蓋章才算
之後就算想翻盤
上法院也是依和解書為主
話說
汽車要修3X萬,會不會太誇張了
m5clk wrote:
事情能完結最重要不然...(恕刪)

真的很誇張啊,對方那台車新車約50~60萬,修理竟然要35萬(最後有講到30萬),聽說對方是給福特原廠報價...
而且對方又是那種獅子大開口型(中老年人),一下子說他車禍當天雖沒怎樣,過幾天後腿骨頭怪怪的無法工作、
一下子說車子不能用有業務損失、一下子說要告我業務過失傷害,
希望接下來和解過程能順利...不然依照對方的態度有得灰了


有個小問題,假如今天我是給原廠報修,結果卻以原廠價格給外面修車廠修理,這樣可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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