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rry_Kuo wrote:
甲方轉彎車未讓直行車,為肇事原因。
乙方超速且未注意車前狀況,同為肇事原因。
請問同為肇事原因的情況下,賠償比例分攤是各為50%嗎?
ANS:個人分析如下,僅供參考
1.)依據[汽車煞車距離、行車速度及道路摩擦係數對照表]查得以下數據
行車速度 25Km/Hr,煞車距離為2.3M(最好路面)及4.1M(最差路面)
行車速度 40Km/Hr,煞車距離為7.4M(最好路面)及10.5M(最差路面)
行車速度 45Km/Hr,煞車距離為9.3M(最好路面)及13.4M(最差路面)
行車速度 50Km/Hr,煞車距離為11.5M(最好路面)及16.5M(最差路面)
詳細對照表請參閱以下圖示(此表已使用30幾年,雖造車工藝精進,略有不準確~即實際時速會更高或煞車距離更短,但未更新前,仍依此為準)

2.)直行車為何速限訂在25Km/Hr?而不是40Km/Hr 或 50,...60,....??
一般道路未標示限速者為40Km/Hr,而此路段竟然規定如此[嚴苛]?有何道理?合理推測是此路段為下坡,易超速肇事路段,轉彎車(欲上坡前)於停等區所能目視直行車之範圍較短,如樓主所說約10M (正確與否可於現場模擬即可得出)
3.)若直行車未超速(低於25Km/Hr),於此10M內是可順利煞住的
反應時間+煞車距離=25*1000/3600*0.75(秒)+4.1=5.2+4.1=9.3 (最差路面條件下)
計算方式請參閱以下案例:http://cheng-cheng.myweb.hinet.net/product10.html
4.)由上述圖表查出直行車車速至少40Km/Hr以上(可能還高出甚多~~由撞擊受損情形來看),但不管怎樣已超過速限(25Km/hr)甚多,直行車優先路權僅限於(速限規定內)即約8~10M左右,[超過速限]之部份並不在保障範圍內
5.)直行車能看到轉彎車(停等位置)之距離是多少M?
若車速是40Km/Hr則距離=煞車痕跡(10.5)+40*1000/3600*0.75秒=19M (至少)
若車速是70Km/Hr則距離=煞車痕跡(10.5)+70*1000/3600*0.75秒=25M (至少)
(同樣地,都可於現場模擬求得較正確數據)(此項是說明直行車很遠就可看到轉彎車,那麼就是直行車未注意車前狀況)
6.)綜合上述,直行車方向視野應較佳,若未超速及有注意車前狀況,都有充裕時間及距離來避免碰撞事故,至於轉彎車是否盡到[應注意]之責,則與視野所及距離有關,例如:視野距離20M則轉彎車若注意到直行車的話,縱然直行車[稍微]超速,還是可避免碰撞的,但若視野距離僅10M則轉彎車再怎麼注意,只要直行車有超速行為則碰撞之機會就大很多,轉彎車就無[應注意未注意]之責;反過來說,若直行車於速限內行駛,還會與轉彎車碰撞,顯然是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或者未注意車前狀況(除故意碰撞之假車禍之外)要100%負肇事之責
7.)個人看法:
若直行車超速,則肇責分配=100%(直行車):0%(轉彎車) (以轉彎車視野10M為基準)
若直行車超速,則肇責分配=70%(直行車):30%(轉彎車) (以轉彎車視野20M為基準)
若直行車未超速,則肇責分配=0%(直行車):100%(轉彎車)(以轉彎車視野10M為基準)
若直行車未超速,則肇責分配=0%(直行車):100%(轉彎車)(以轉彎車視野20M為基準)
8.)因雙方撞擊嚴重及維修費用甚高,若非費用全由保險公司支付,你可以在協調會主張你的看法(包含佐證等),若協調不成,可直上法院,可能結果對樓主更有利(我預估是0%到30%~~~當然我不是法官,要法官說的才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