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亂~爛~雅潭路~這樣也可以驗收?

...這裡什麼時候多出了禁行機車的字啊??

好幾個月沒走這裡了,突然覺得....X的咧~根本就是擾民!
★三菱家族~中部團隊★  EVO-015  Evofamily.com

josew wrote:
台中市政府~亂~爛~...(恕刪)


忘了更新

經爭取後


已於約我爭取後 3個月... 塗銷...

結案
忠貞744.憲204特車退役.愛台灣啦!!
這條好像從蓋好開始就這樣了,我都是無視那四個黃字的,照騎不誤,沒被罰過~ (有本事來罰,行政訴訟打贏,就讓你小警察報告寫不完)
23015432 wrote:
所以放在這裡就可以把 禁行機車 四個字取消掉???

好心把汽車機車分開是善意

你這麼厲害怎麼還在螢幕後面哭??

出張嘴抱怨的都比較厲害

不是浪費資源是什麼


台灣不曾實施過車種分流
有的只是四輪以上汽車獨享的"偽"車種分流而已
把汽機車分開這麼歡樂的事沒發生過
你的文比較像是浪費網路資源
還請你要先搞請楚狀況喔
寫信去台中市政府表達抗議, 違反中央政府行政命令!

中央政府行政命令(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明定機車可以合法擁有兩線車道(含慢車道)!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台中市政府的效能之低落,不是一天兩天了
習慣成自然啦
米咖 wrote:
寫信去台中市政府表達...(恕刪)


可惜 , 政府不太愛鳥我們....

塗銷前:


塗銷後:

忠貞744.憲204特車退役.愛台灣啦!!
最近 則繼續爭取此段的路權

內車道畫上『禁行機車』



但外車道 都是違規停車,警方也都不取締,內側又禁行機車...騎車要騎哪裡?
難道要等違規的併排汽車都離開 才可以騎嗎??????????







忠貞744.憲204特車退役.愛台灣啦!!

米咖 wrote:
... 中央政府行政命令(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明定機車可以合法擁有兩線車道(含慢車道)!(恕刪)


更正!交通法規沒有對機車這麼好,並沒有保障機車有兩線車道可走。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99 條
機器腳踏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依下列規定行駛:
一、在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應在最外側二車道行駛...

所以"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是優先原則,沒有標誌或標線才是後者。所以即使5線車道中4線畫上"禁行機車",政府並無違法。因為有標誌標線了。

機車族只能想辦法給建議而已(民意代表反應或投書),政府硬是不改,我們也是沒輒。

而且99條並非保障機車有二車道,而是限制只能有兩車道。否則就應該改為"...得在最外側二車道行駛.."而非"應"了。
josew wrote:
台中市政府~亂~爛~...(恕刪)


不知道 機車優先那4個大字 是做什麼用的??

老實說一堆再吵要機車路權的

有沒有想過 以台灣 目前的汽機車駕駛道德

一旦開放全部路權 會發生多少車禍.??

再者 我覺得 那個禁行機車 的標語 根本是參考用

一堆 機車駕駛早就無視那4個字了...
所以根本是 寫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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