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汽機車,違規者重罰,你同意嗎?


CCL wrote:
而且要加入行人, 腳...(恕刪)

CCL wrote:
闖紅燈, 酒駕直接抓去斃了~~


這些都很需要~~

尤其是闖紅燈跟酒駕。
不管開車還是騎車,守規矩的,它是交通工具。
不守規矩的,它是殺人凶器,

闖紅燈跟酒駕應該用殺人罪來辦才對!!!!

沒撞到算意圖殺人,
撞到就是故意殺人,這樣應該就會好很多^^

hsiehhf wrote:
如題, 1.可改善...(恕刪)


闖紅燈 36萬
超速 68萬
超越停止線 12萬
酒後駕車 227萬
跨越雙簧線 22萬

安全到家 無價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