誇張至極耶~~~
換成我哪可能被打沒討的,
肯定下車跟他來個你死我活了吧 我襙。。。
為快樂的新鮮事呼吸吧!
我應該也是下車跟他一番死活的人..........
該裝行車記錄器了
小佬墨 wrote:
誇張至極耶~~~換成...(恕刪)
車主真好脾氣,

要是我一定把他撞死先,

再來去自首,

只要花個18萬就好了。
要譴責也搞清楚重點
警察憑那一條法律可以抓人
非現行犯 又不符合逕行拘提要件
警察本來就不能抓人
現在是法制社會
就算嫌疑人就在派出所前面晃來晃去 警察請他進去作一下筆錄 他也有權不鳥警察
有本事拿拘票抓進去阿

isjack wrote:
(上集) (下集)加...(恕刪)

這位影片拍攝者,停在慢車道上嚴重影響機慢車的路權,不曉得也能不能順便告一下預謀殺人?
這會紅
isjack wrote:
(上集) (下集)加...(恕刪)
以後還是放個球棒和防狼噴霧在車上好了,遇到這種人時就有用了,好好開車也會有事,真的躺著也中槍....

ice691225 wrote:
車主真好脾氣,

要是我一定把他撞死先,

再來去自首,

只要花個18萬就好了。(恕刪)



18萬??

你花太多了!!

撞斷他的腿只要花5萬!!


long19810104 wrote:
18萬??你花太多了...(恕刪)


那就花10萬買他一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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