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的車剛剛在清境被砸後擋風玻璃!


大力馬痲 wrote:
是哪個白癡跟你講這樣...(恕刪)


要被告誣告成立,其要件是很嚴格的
不是告不贏就會被告誣告這麼簡單
你朋友有目擊,找他也上警局
最好錄音存證
屆時告贏機率大,告不贏也不可能會被告誣告
抱歉我沒講清楚,警察其實朋友等了2x分鐘才來!
因為同時間有車禍,人手不夠!
我朋友如果在警察來之前就問到車號!
我們也不用叫對方當證人,只要能跟警察說我有看到車號就是最大的證據了!
事情就單純許多了不是嗎!要告贏把握也非常大不是嗎!
警察一來就問我朋友是否有看到對方車號,但他就是少了那車號阿!!!
警察也不可能讓你把筆錄改成"我有看到對方車號阿!"
"怕事"是這樣說的嗎?為了3500跑南投法院,也不知道告不告的成?
還要請假開車上法院,虧了薪水 油錢 時間,不知道要跑幾趟~值得嗎?
如果很有把握我們也很想告!就算不說反誣告,贏面有很大嗎?
總歸就是值不值得罷了!也感謝樓上大大提供的法律諮詢的建議!
反正明的不行我們也有地下的路可走~



sydneyliang wrote:
步行沿馬三路徑找監視...(恕刪)


南投的警察喔 ... 呵呵呵 ... 算他衰 , 不要浪費時間了 .

靜寂之玥 wrote:
唉唉...今天陪朋友...(恕刪)


我只能說,"請教"警察,只是浪費時間及容易被誤導。
很多警察只"抓"現行犯,其他能不處理就不處理。叫他們處理也不知如何處理?

我討厭警察,但現在我知道怎麼叫警察做事。
他說誣告就誣告喔?問律師比較快!

靜寂之玥 wrote:
抱歉我沒講清楚,警察其實朋友等了2x分鐘才來!
因為同時間有車禍,人手不夠!(恕刪)


警察慢到?總是這個理由,更~
我不知道你有沒有打110, 打110沒到?三分鐘再打,當地警察都衝著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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