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帶1500↑,違停害人爆頭900↓?請問甚麼時候要大執法,以建立民眾「正確停車的觀念」?


gungunM wrote:
體諒了違規停車讓我行駛外側車道危險行駛內側車道違規...
你覺得我還該體諒嗎??...(恕刪)

通常這種郵局銀行
公司學校的違停
我不會拍也不會送的
我比較著重在惡意故意蓄意的違規(動態居多)
或是明明有停車位不停卻違停的(貪小便宜 懶得走幾步路)

不體諒也行呀
如果要拍這種的
我一天最少可以拍到1000件違規
我還怕我的相機會拍到燒掉咧



linpredator wrote:
我拍的這個案例
前後500公尺內完全沒有停車格
請問要去銀行辦事你要他們停哪裡?


抱歉!我是那種寧願走10分鐘甚至以上找停車位,也不願停在紅線的人,
你可以google台中光大街和柳川東路四段交叉口,
我跟朋友約在一中街會合,我就停那,對我來說沒很遠,
最重要的是不要影響用路人的權益!!!
我只是不想把紅線違規停車只為了辦事情或接小孩合理化而已,
你小孩很重要,別人的孩子騎車被你擋住被迫要到內車道就不重要?
你的事情很重要,別人的小孩要閃你違停造成的危險就不重要???
我贊成要把心力放在車流量較多且造成用路人較困擾的地方,
但不會因此我就認為紅線停車只為了辦事或接小孩得過且過。
SteveMcGarrett wrote:
抱歉!我是那種寧願走10分鐘甚至以上找停車位,也不願停在紅線的人,
你可以google台中光大街和柳川東路四段交叉口,
我跟朋友約在一中街會合,我就停那,對我來說沒很遠,
最重要的是不要影響用路人的權益!!!
我只是不想把紅線違規停車只為了辦事情或接小孩合理化而已,
你小孩很重要,別人的孩子騎車被你擋住被迫要到內車道就不重要?
你的事情很重要,別人的小孩要閃你違停造成的危險就不重要???
我贊成要把心力放在車流量較多且造成用路人較困擾的地方,
但不會因此我就認為紅線停車只為了辦事或接小孩沒關係。
...(恕刪)



那你跟我很像呀
我也很不喜歡影響他其他用路人的權益呀(我拍的都是別人吧 我有拍到自己嗎?我在行進中沒違規唷)

我從頭到尾沒有合理化紅線違停唷
我只是說互相體諒呀(我沒有小孩呀 我也不用接送小孩上下課 我只是站在別人的立場想而已)
不體諒
行呀
以後我就專門去公司學校銀行郵局拍臨停違規
相機一掃過去幾十台入鏡每台都是300 600 900
反正我又不會痛
花時間寄出而已(新的格式很方便 地點時間輸入 車號一台一台key上去 一次一兩百台也行)

抱歉
也請教一下
從你騎車開車到現在
接送家人朋友載運貨物東西買東西吃東西辦事情
從來沒有臨停過紅線一秒鐘以上嗎?
像你這麼守規矩這麼為了其他用路人權益著想的優良駕駛
想必一定也知道紅線是24小時每分每秒禁止臨停的
不管車子有無熄火
不管人有沒有在車上
只要你靠上紅線一秒鐘以上
就是違規

我先自首
我有過
但我會盡量靠邊收起後照鏡閃上雙黃燈
人要下車的話就盡量在3分鐘內快點回到車上

那你呢?
一次都沒有嗎?



法理情情理法
要講法不是不行
要玩很硬不是不行
要不要玩而已
linpredator wrote:
抱歉
也請教一下
從你騎車開車到現在
接送家人朋友載運貨物東西買東西吃東西辦事情
從來沒有臨停過紅線一秒鐘以上嗎?
像你這麼守規矩這麼為了其他用路人權益著想的優良駕駛
想必一定也知道紅線是24小時每分每秒禁止臨停的
不管車子有無熄火
不管人有沒有在車上
只要你靠上紅線一秒鐘以上
就是違規

我先自首
我有過
但我會盡量靠邊收起後照鏡閃上雙黃燈
人要下車的話就盡量在3分鐘內快點回到車上

那你呢?


我也有過喔,但是不管是到便利商店或便當店買東西,
我會請家人先下車去買,我繞一圈再去接他,
而那時我抱持著心態就是如果我違規臨停被拍到我認了,
我不會argue也不會抱怨,我會乖乖的去繳罰單,
為什麼? 因為我自己先違規,我擋到後面車子,
雖然只有幾秒,但是錯就是錯,我不會怨誰!
今天同理,我雖然停在白線上,但是我車子超出白線,佔用了車道,
依照交通規則我還是違規,被檢舉我也沒有第二句話,
在台灣開車不可能都不違規,但是我自認我已經把因為我違規
造成別人困擾的程度降到我自己認為最低,
如果還是被檢舉,我也不會坑第二聲。

補充:所以我才會說檢舉阿,為什麼不檢舉?
今天違規了,自己就要有心理準備會收到罰單。



停車要看標線,一般分成白線(路面邊線)、紅線及黃線,規定各有不同。

白線:可以靠右停車,但車子不能超過白線跨到車道,跨到車道就屬佔用車道行為,就算白線也會被開紅單及拖吊。

紅線:就是禁止停車,禁止時間全天24小時,如有縮短必要,應以標誌及附牌標示。

黃線:可臨時停車,引擎不能熄火,停車時間不能超過3分鐘,但晚上8點到翌日上午7點可停車;如有延長或縮短必要,應以標誌及附牌標示,以宜蘭市崇聖街為例,立有禁止停車標誌,除禁止時段外,等同白線可以停車。

違規停車可依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罰款900元,被拖吊的話還要繳600元移置費及每天200元保管費,至少得花1700元。
SteveMcGarrett wrote:
我也有過喔,但是不管是到便利商店或便當店買東西,
我會請家人先下車去買,我繞一圈再去接他,
而那時我抱持著心態就是如果我違規臨停被拍到我認了,
我不會argue也不會抱怨,我會乖乖的去繳罰單,
為什麼? 因為我自己先違規,我擋到後面車子,
雖然只有幾秒,但是錯就是錯,我不會怨誰!
今天同理,我雖然停在白線上,但是我車子超出白線,
依照交通規則我還是違規,被檢舉我也沒有第二句話,
在台灣開車不可能都不違規,但是我自認我已經把因為我違規
造成別人困擾的程度降到我自己認為最低,
如果還是被檢舉,我也不會坑第二聲。


停車要看標線,一般分成白線(路面邊線)、紅線及黃線,規定各有不同。

白線:可以靠右停車,但車子不能超過白線跨到車道,跨到車道就屬佔用車道行為,就算白線也會被開紅單及拖吊。

紅線:就是禁止停車,禁止時間全天24小時,如有縮短必要,應以標誌及附牌標示。

黃線:可臨時停車,引擎不能熄火,停車時間不能超過3分鐘,但晚上8點到翌日上午7點可停車;如有延長或縮短必要,應以標誌及附牌標示,以宜蘭市崇聖街為例,立有禁止停車標誌,除禁止時段外,等同白線可以停車。

違規停車可依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罰款900元,被拖吊的話還要繳600元移置費及每天200元保管費,至少得花1700元。
...(恕刪)


那你真的很棒阿
我跟你真的很像阿
原來不喜歡影響其他用路人權益的優良駕駛真的都一樣阿

我被拍到一次跨越雙白線(人生地不熟)
拿去繳罰單時
郵局的小姐跟我說他嚇了一跳
他說第一次看到有人來繳罰單態度這麼好的
我問他不然別人態度都怎麼樣呢
他說不是臉很臭有些還會跟他們抱怨有些還會罵人

違規...被罰
就認了嘛
一個能騎車開車的人
都已經滿18歲且考過駕照了
成熟一點
很難嗎?

指正一下
紅線是
全天24小時
禁止臨停
不是禁止停車

第一百四十九條 標線依其型態原則上分類如左:
一、線條 以實線或虛線標繪於路面或緣石上,用以管制交通者,原則上區分如左:
(四) 黃實線 設於路側者,用以禁止停車;設於中央分向島兩側者,用以分隔對向車流。
(五) 紅實線 設於路側,用以禁止臨時停車。

linpredator wrote:
指正一下
紅線是
全天24小時
禁止臨停
不是禁止停車唷


因為是複製某新聞報導的內容,所以應該是該篇報導用字錯了。
只能說自身的方便不是建築在別人的危險或不方便上面,共勉之。


SteveMcGarrett wrote:
抱歉!我是那種寧願走10分鐘甚至以上找停車位,也不願停在紅線的人,
你可以google台中光大街和柳川東路四段交叉口,
我跟朋友約在一中街會合,我就停那,對我來說沒很遠,
最重要的是不要影響用路人的權益!!!
我只是不想把紅線違規停車只為了辦事情或接小孩合理化而已,
你小孩很重要,別人的孩子騎車被你擋住被迫要到內車道就不重要?
你的事情很重要,別人的小孩要閃你違停造成的危險就不重要???
我贊成要把心力放在車流量較多且造成用路人較困擾的地方,
但不會因此我就認為紅線停車只為了辦事或接小孩得過且過。


我也是阿~~不過常常被人家說笨
停遠一點,有時候甚至只是為了15~20分鐘繳二三十元的停車費,車上的朋友都會說我憨....不過或許擇善固執就是這樣吧!!

orea2007 wrote:
罰款罰多少根本不是重...(恕刪)


我知道本島警察對鬧區的違停車輛百般容忍
還挨家挨戶找車主請他駛離
千尋不著萬不得已才會開單
反倒是對於機車族小違規特愛在暗處死角取締

我謂:"不符合比例原則"
很高興能看到上面仍有汽車駕駛人是相當成熟...

不過這種人還是太少了,絕大部份的汽車駕駛人仍然是處在~

"只是停一下,我有打雙黃燈"

"我人在車上,有擋到再跟我說"

"不爽嗎,直接去後車箱拿球棒" (不過最近有一個是拿皮捲尺 XD)

而警方也不敢得罪四輪大爺,所以都是用勸導的方式...

所以你說那些人怎麼可能會改過呢...

人性就是賤,不罰不怕,罰了就會照著作.

給他看再多的血淋淋案例,開再多的勸導單,不如直接從他皮包拿走五千塊來得好...
除了上高速公路 市區跟本不想繫 前後座繫上安全帶撞車一定不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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