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車紀錄器首貼-鑽車失敗


samuraistyle wrote:
在中部幾乎沒有機車不...(恕刪)

所以我都盡量只做靜態+極低速(20km/h)以下車道分割
意思就是要穿越的車陣已經停止
或者快要停止
變換車道也一律打方向燈
並保持行車可煞停安全距離
反禁行機車●TMRA車友協會 ppt.cc/7JV3 ●TMRA社團 ppt.cc/fKP3Cx
腳踏車似乎沒有反光片,

所以機車騎士可能沒看到他,

等到看到時,已經來不及了
法規不是有規定,腳踏車也要有燈嗎?





.....九十六年八月,台北市一位許姓男子在凌晨騎未裝反光設施的自行車,
後方一位機車騎士沒發現撞及倒地、傷重身亡。
今年三月,台北地方法院以許某未依規定在自行車裝反光設施,
應負部分過失,判刑三個月。.........

6盞路燈加上整排商家的照明,以及對向兩部車子和樓主的大燈

要說沒看到的話,那它應該是有夜盲症

不適合駕駛交通工具

行車紀錄器的寬容度沒有人眼這麼高

為了不過曝,現場肉眼所見的,應該是比拍到的還亮

愛鑽就巴結一點...

黃金堆滿間 wrote:
法規不是有規定,腳踏...(恕刪)

+1
單車在路上沒有前、後燈真的很危險。
很多年輕的騎士很愛這樣騎車,看到有縫就鑽進去。

非常危險的騎車方法。

岩石 wrote:
市區騎車猛加速,路旁...(恕刪)


像這種路 , 我都會乖乖的騎在車流中 , 不會像影片中的騎士
那樣鑽 .
但是常常會遇到後方的四輪汽車按喇叭或者硬擠 .

所以機車到底鑽不鑽 ? 都會有人說話 .
非私密事件,請勿以pm連絡.有問題歡迎在公開園地聊天.
腳踏車沒裝車燈就很不應該了
騎士還穿得烏漆嘛黑
晚上誰看得到?看到都來不及閃了
一直按7會覺得他好像在跳舞
按8也不錯看
姓"崔"的女生絕對不能找姓"曹"的男生當老公 ,不然冠夫姓,郵差先生會叫的很為難...........
1. 台灣市區路燈這麼明亮,能看不見撞上自行車,我覺的別騎車了!!

2. 這麼小的路,沒分寸愛亂鑽,就要練好自己的眼睛,亂騎視力又不好,這叫做自不量力,怪自行車實在不可取。

3. 法規是反光物,它等於發光物嗎? 這就不是很清楚,通常自行車出場就有反光片。

黃金堆滿間 wrote:
法規不是有規定,腳踏...(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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