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3/12 13:44高雄市十全路與自由路口(高醫前)嚴重車禍

暗拎羊!!!!是要再撞幾個才會讓在立法院的那些諸公們發覺要修改法條啦~~~~
我,只相信我自已。
看看立法院都是些甚麼咖

就知道台灣法律只管良民 不管畜生
為什麼酒駕不重罰!?

因為當官的偶爾也會酒駕麻 怕害到自己

中野 梓 wrote:
被撞的林姓女騎士雙腿骨折與頭顱破裂,送醫急救仍傷重死亡
另­名林姓騎士腰部及腿部等處挫傷
肇事的戴男則肋骨斷3根。

員警對戴男進行酒測,經抽血檢驗出酒精濃度含量達0.52毫克.­


酒駕撞死4人 判3年2個月: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法官認為,黃鐘鈺酒精濃度高達1.01毫克,仍駕駛汽車上國道,無視公眾生命財產安全,造成4名大學生死亡,致被害人家屬留下無抹滅的傷痛,且未與家屬達成和解,因此判處他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2月。


撞死四個人還不和解才判三年兩個月

平均一個只判9.5個月,坐一半還能假釋




這個"自稱"有悔意,酒精濃度"才"0.52,少了一半有了

而且"才"撞死一個

我想判個六個應該就算重判了

說不定還能改社會勞動或易科罰金
重開比較快 wrote:
酒駕撞死4人 ...(恕刪)



台灣爛到根了

友寄大家都很怒,看到這些都事不關己

還可以說到捷運

亂世用重典,我絕對贊成酒駕者施以重罰款+重刑期+鞭刑。你們酒駕者的生命就是寶貴,那無辜被撞死的人命又是什麼?是地上撿的所以不值錢嗎?數看看,光是每年被酒駕者毀掉的家庭就有多少,換成是你們的家人被撞死,你們的心不會痛嗎!!!
三民二分局沒出來插花啊?

話說,我在那裡生活了好一陣子,我覺得道路品質是還好,只是交通因為醫院動線的關係較為複雜...

原本學生出入是要從自由路,改成同盟路後是有好一點...

酒駕致死,一率死刑,我們要當全世界的表率!
("偽"人權團體,不要出來鬧喔!)
車,是買來騎or開,不是買來修的...但是我怎麼常常在修車啊?!
又是酒駕,還真的是說不聽,太誇張了,這種人就不能判重一點嗎?

至少判個無期徒刑吧,酒醉駕車根本無視於道路上他人的安危。
我今天看到蘋果才知有這件重大車禍
還好我昨天並未經過那裡
不然根本無處可閃

新聞標題:肇逃撞死人 斷腿飛半空 惡男害女騎士爆頭 「又是酒駕惹禍」
蔡依倫,遥めい,李寶英,河智苑,韓藝瑟,朴寒星,樸敏英,李智雅,尹恩惠,蘇怡賢,韓藝真,宋慧喬,新垣結衣,Tiffany,T-ara,AOA,Rainbow
請問一下,有誰可以看出肇事車是哪一款嗎?

我從影片中看不出來,但我朋友信誓旦旦說某牌車,

我想確認它是哪牌的,如果不是他所說,想跟他說,

不要又污名化某牌的車,,因為,這是酒駕人的因素,

不要又牽拖到某牌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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