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是很簡單嗎...
只在新開的國道收費就好啦

daniehung wrote:
這位仁兄一定以為台灣只有國道一號和國道三號
別忘了還有國道二號、國道四號、國道五號、國道六號
將來說不定還有國道七號、國道八號......
使用者付費不只是定期維護保養現有的高速公路
還有開發新道路
重要的是~該如何提升高速公路的品質
不是每次只要經過交流道附近就塞車
這樣就失去高速公路的用意了~
就是那個光 wrote:
兄台您知道什麼叫稅收,什麼又叫預算制度嗎
國道X號的建設費用是從哪裡撥出的,收費站的收益嗎,幾百億的收費全蹲在高工局等著建設國道嗎,過了預算年度他們還能把錢保留繼續建國道嗎
什麼叫做使用者付費,我用國道一號卻要我付我沒用到的國道X號費用,這是哪門子的使用者付費,請問你家門口的道路你每天經過,去哪繳的使用費啊
外國當高速公路建完初始收費都比較貴,可是隨年度卻逐漸降低收費價格甚至拆掉收費站回歸真正的FREEWAY,其原因您應該猜的到吧
少來站在政府立場講官話,國一國三的收費早就不知道幾條高速公路,養護費用保留沒問題,為何還要繳其他國道的費用,如果你的理由成立,為何還要納稅人的錢建設國道,有的人根本就沒用過國道,你收他的錢也叫使用者付費嗎
想站在政府立場說話,請先了解政府預算是如何編列運用的)
ctth wrote:
大大請您搜尋一下何謂國道基金...要說回收國一勉勉強強.但別忘了國一全線拓寬過一次.至於國三總經費4500億.光每年利息就是百億在計算..現在本金還不到一半..國道建設是發行公債.可不是完全用稅金.(因目前國道基金不足以應付所有支出.所以其中的22%由燃料稅支援.將來損益平衡預計100%由國道基金支應.目前虧損2000多億
為了確保國道公路建設能順利達到預期目標,因此把建設國道需要的款項,從國家一般建設預算獨立出來,依據公路法第二十八條、預算法第二十一條及中央政府建設公債及借款條例第五條,於一九九四年成立「交通部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簡稱國道基金),本著使用者付費、受益者付費、專款專用、以路養路、以路建路、循環運用之財政原則運作。管理機關為國道高速公路局,除了收取以建設完成的國道公路通行費之外,後續國道公路的建設與設施的擴充、改良支出、維護管理支出、債務還本,利息及手續費支出,也都由國道基金支應。
就是那個光 wrote:
國道基金,早就名存實亡了
應當時政府立法院及審計部等對非營業基金檢討要求,使基金確能發揮統籌運用、靈活調度之具體功效,並以同一主管機關同類政務維持一基金為原則。民國八十六年行政院函示:關於賡續檢討簡併中央政府特種基金結果,交通部所屬「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高速鐵路相關建設基金」、「民航事業作業基金」及「觀光發展基金」等四基金,自八十八年度起簡併為「交通建設基金」。交通建設基金主要認為在辦理自償性交通建設計畫之興建、營運、維護及自償部分之資金籌措、償還等事宜。另依新修正預算法規定,其係屬於作業基金並兼具資本計畫資金、特別收入基金之特性。又為籌應高雄、基隆、蘇澳、花蓮港等碼頭工人雇用制度合理化之作業經費,自八十八年下半年及八十九年度起,於「交通建設基金」項下新設立「碼頭工人退休離職基金」。
也就是說,你的通行費只養高速公路嗎,錯,你養了高鐵、養了航空,還養了觀光,甚至連碼頭工人離職都包括,這是所謂的使用者付費,說的真好聽,航空業衰退誰來補貼,各縣市吵著用觀光經費大興蚊子館等土木,連碼頭工人的退職都能插一腳,還要政府的納稅預算補充,這樣的使用者付費你花的甘心嗎,還是說汽車使用了高鐵軌道???航道,所以收通行費理直氣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