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nny590324 wrote:
又來了。文字獄?我是害C大英寫了這幾個字而被抓去關了嗎?我有羅織成罪於C大嗎?
你列出法條:
linpredator wrote:
汽車駕駛人,不依規定使用燈光第四十二條一二OO~三六OO
機器腳踏車及小型車一二OO一三OO一四OO一五OO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09條
汽車行駛時,應依下列規定使用燈光:
四、非遇雨、霧時,不得使用霧燈。
可是C大說要超大豪雨才可開霧燈。所以我很認真的在問雨的大小還有分嗎?假設,我認為雨下很大(雨刷已經用最快速了),但被你檢舉了,你檢舉的依據說這不是超大豪雨。怎麼辦?
交通規則當然要遵守。可是當你要走到違規舉發這條路,而相關當位要依法開單的之下,他們不就是要依事實來就法論法?所以我在問事實認定的標準呀?還是說豪雨與超大豪雨很難用一張照片去判斷,所以這部分警方也比較難成案?
linpredator wrote:
法規都清清楚楚寫出來了
你想開霧燈就開吧
都是你的自由啦)
自由也不能違規吧。
遵守交通規則是必須的。我在請教廣大的01網友,要如何在最"安全"的範圍內,使用後霧燈。錢難賺,我不想因自己的不慎而讓荷包失血;更不想因自己的不慎而成為馬路上被公幹的對象;更不想浪費"申訴"的時間與精力。
...(恕刪)
你好認真喔
文字獄的意思是暗指玩文字遊戲啦
沒有要抓去關那麼恐怖啦
嚇死人了呢...
所以我也跟c大說有人玩文字獄囉(說有人要抓他超大豪雨的定義啦)
想說一個人開車開了20幾年
應該不會連這都不知道吧...
還以為您是在開玩笑反串呢...
反正
法規就在那邊寫的清清楚楚
沒雨沒霧
就是不能使用霧燈
要認定甚麼超大豪雨綿綿細雨前霧燈後霧燈的定義
隨便啦
都是個人自由
反正被抓到
也才1200
便宜啦(說那些愛亂開霧燈又愛硬凹的人 不是說你 我知道你很守規矩的...)
你也知道自由不能違規喔...
那很棒呀
那很讚呀
差的是馬路上很多人不知道呀
台灣馬路上一天可以看不到交通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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