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讓行人的代價 ==== 正妹的微笑與招手


LLan wrote:
好吧 我承認我是來炫...(恕刪)



心態是對的 可是地點跟方式是不對的

你這樣很容易讓女方被另一車道車輛給撞到


LLan wrote:
好吧 我承認我是來炫...(恕刪)


多正?

這種方式的禮讓只是致雙方於更危險的情境而已

屯田中郎將 wrote:
你這樣做會害她被機車...(恕刪)

人間五十年、下天の内をくらぶれば、夢幻のごとくなり一度生を得て成せぬ者はあるべき か

LLan wrote:
好吧 我承認我是來炫...(恕刪)

危険行人+危険駕駛=没出事只是運氣好
LLan wrote:
我記得是不論何處 行...(恕刪)


不是要不要讓的問題,問題在於

你右方的機車因為視線死角,在他眼裡是

"有人突然出現在我面前",而不是"有人要過馬路"
LLan wrote:
我是不會鼓勵這樣過馬路
但遇到這種情形 我以前多半是讓 除非真的沒有足夠煞車距離
至於國外 真的要是有人在路中間要過馬路
車子若沒停下 發生事故 汽車駕駛責任會很大
國外行人跟腳踏車的路權都是優先於汽機車
汽機車有責任避免撞上行人
所以汽機車當然就沒辦法跟行人一樣想過就過
當然國外也是不鼓勵行人這樣横越馬路
我以後就看狀況吧 因為我真的不知道這樣在台灣反而會比較危險
...(恕刪)



國外法律跟國外路權是完全不同於台灣法律跟路權

別把國外駕/行駛觀念套在台灣

在國外或許是必須禮讓行人

但是在台灣不見得

然後不要啥都扯國外

要扯國外的話講也講不完

我之前再歐洲一段時間

也是行人只要表現出要過馬路

汽機車就是要禮讓行人

但是行人也是會有很大機會吃上罰單的(違規穿越)

但別忘了那是國外不是台灣
在國外行人是禁止jailwalk的,會被罰。我是不知道你住哪是可以jailwalk的。國外我看過大部份會jailwalk的只有小朋友跟流浪漢。禮讓行人穿越雙簧線是真的會讓她很危險的。之前就看過在我前一台車讓一個行人過,他就被右邊的機車撞上了。
我並不是說這樣橫越馬路是合法的
一樣都是違規行為 但是遇到了還是必須禮讓
不過至少這次我了解台灣的情形 以後會多注意些
這篇是?紳士與正妹,然後正妹跟你招手?少在那自我感覺良好

要禮讓也麻煩看一下你是在什道路,鄉間小路這種美意就很好,你在大馬路做這動作,我懷疑你是否有正確的思考邏輯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7)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