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g0222 wrote:我覺得我對阿婆的道義責任,就到 9/19 車禍鑑定的當天當天聽到她為了要高額理賠,可以胡說八道,如果沒行車記錄器,不就被他們吃死了接下來的協調,我會主張他們要賠我,我所收到的賠款,我會捐出來做公益...(恕刪) 我也有看過你當初PO的影片, 既然鑑定出來你沒有責任我支持你索賠並捐出來做公益該給這些心存貪念, 為非作歹的人一點教訓.加油!
Ching0222 wrote:另外有人要發表一下意見嗎?為什麼保險公司的理賠專員,好像是站在對方那邊保險理賠理賠標準真的都是從寬嗎?我覺得我的理賠專員,沒有維護客戶 & 他們公司的權力差一點就被理賠專員誤導,認了 50%的 責任 怎麼會是理賠專員誤導你的初判表原來是同向未保持安全距離而他認為根據他的經驗這樣是5:5後來你申訴成功初判表改了當然責任鑑定出來也不同阿如果依原來的初判表你沒責任的話那理賠專員說是5:5才會是誤導
台灣從以前就是這樣沒受傷的就要背負甚麼道義上的責任甚麼對方不聞不問啦(還不是要錢)、沒誠意、避不見面啦!就給保險公司再處理中了,車禍鑑定也需要時間,你越理對方對方越是吃定你包個慰問金去,之後反而被人家說你心虛。遇到這種事就是報警,然後依法行事、依法行政鑑定沒出來前都不需要去談!幾年前我也是遇到一起類似的,我當初有說該我賠的我會負責到底最後對方一直咬說我答應他們要全部賠償後來鑑定出來後,我方沒有肇責,我一毛也沒賠給樓主加油!
依照版所詳細說明,這真是很嚇人,也很感嘆世風日下,人心不古.在當下有些人,發生交通事故不管對錯,就是以為逮到機會,可以用鄉愿方式硬要混淆對錯,來謀取更大利益.個人亦曾經有被坑過的經驗,故而很早就裝置行車影像紀錄,來確保安全及權益.當下經濟景氣每況欲下,會動歪腦筋,來製造交通事故後獅子大開口的機會,所以開車騎車一定要更加小心才是.
礙你一萬年 wrote:怎麼會是理賠專員誤導你的初判表原來是同向未保持安全距離而他認為根據他的經驗這樣是5:5後來你申訴成功初判表改了當然責任鑑定出來也不同阿 並不是改判初判表上面的肇事主因就是機車左轉疏忽我不解當初理賠專員,為什麼會告訴我同車道未保持安全間距因為沒有車禍經驗,當時也不知道什麼是初判表如果當時我知道初判表是這樣我就不用對阿婆的家屬低聲下氣有一陣子背負的很大的壓力也就不用花 3000 NTD 去做鑑定直接跟對方說,是你們的錯
Ching0222 wrote:這次的事件,律師指出了一個重點,保險公司理賠越多,對方應該是越高興沒錯,不過不代表他們就要放過我,建議我應該要爭取越低的肇責比例,不管是和解時對方要求我私人的補償金額,或者上法院時爭取緩起訴,肇責比越低對我越有利。並且告知這樣的小車禍,上法院是開簡易法庭,並不一定要聘請律師,寫訴狀等他們免費 Support。真的是太感心。所以車禍事故中,如果我方真的是無辜的,立場一定要堅定...(恕刪) 這篇的紀錄器影像印象深刻,本來還擔心樓主會"因注意而未注意"的無理條款而需要負擔肇責,覺得樓主很倒楣,現在看起來對方的獅子大開口要得到教訓了,感謝樓主詳細敘述整個過程5分奉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