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KK徐 wrote:
親身類似經驗供參考
我是開車左轉穿越分隔島到要切進自家巷弄裡,就在車頭都已進入巷口了,一輛車速頗快的機車完全無煞車的情況下直接撞上我的左側前車門,強大的撞擊力道使機車駕駛整個人騰空飛越我的座車,重摔跌落在我的車右側約5米處造成左小腿骨折。
責任歸屬經交裁判定,本車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先行〈直行車、主幹道車有絕對的路權〉,需付90趴的責任,對方行車未注意前方狀況只需付10趴責任,所以最後結論就是轉彎也好迴轉也好,只要跟直行車發生碰撞幾乎都是需負絕大責任的。
我的案子最後沒和解,仗著自己除了保強制險外又加保任意險,想說保險理賠額度夠應該不難處理,但是保險公司理賠人員一點都不積極處理,直接跟我說等對方提告看賠多少再出險己付就好,現在想起來都還很幹!
搞到最後我真被對方控告刑事過失傷害附帶民事賠償,對方同樣索賠甚鉅,工作損失、醫療照護、精神傷害......凡是想得到的都列上了,合計總金額200萬;官司打了一年半出了兩次庭就定讞,最後法官判我刑事過失傷害成立,處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而民事賠償為25萬元整。
民事實賠25萬跟對方當初的索賠價碼200萬是有很大的差異的,不難看出法官並非是原告所求在都照單全收,一定要合情合理並有單據佐證,但刑事罰金5萬要自己負擔的,民事賠償25萬元由保險公司己付。
遇到不淑的保險公司與理賠人員,一場車禍讓我背負了一條過失傷害罪及貢獻國家罰金5萬,但也讓我全程了解車禍的司法處理程序,
所以版主自己評估看看,若保險公司不能滿足對方金額達成和解,你也不願再自掏腰包,而你也不考公職,那過失傷害罪根本沒甚影響,就上法院由法官裁奪吧!頂多刑事罰金自己負擔而已。
...(恕刪)
充滿血淚的實際案例分享
不知道可不可以說

?看了你的案例
樓主應該知道怎麼做了...
有您真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