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有說,要針對人,而不是針對工具不瞭解機車路權,而去逼車,是無知,我們請他回去重考駕照如果瞭解機車路權,還要逼車,就是故意,應該要吊照了yayadin wrote:硬要與機車路權扯上,明明是駕駛人雙方EQ的問題! 如果會搞到開車殺人,可能不只是EQ有問題了,最好詳細檢查一下如果考照前就知道有病,就是隱匿病情;如果拿到駕照後才發現有病,也應該主動繳回以前也有一個案例是有癲癇病史,開車時發作,撞死機車騎士的colchicine wrote:台灣罪有這麼重嗎 記得是有連續幾次汽車酒駕撞死人後,才修法的本來確實沒有這麼重不過這個案例,己經不只是公共危險了,而是己經有致人於死、或重傷的犯意了
單純一個行車糾紛可以扯到機車路權真是夠了~~~~~!!!這群人真是有夠會扯的前幾天新聞報導機車酒駕是汽車酒駕的2.5倍但不會有人因此說取消機車路權因為沒人那麼無聊....但我知道捍衛機車路權人士又會出來講些五四三
單一事件是個案汽車撞死人,一年有幾例?每例都是個案,不用研究、討論如何改善?atenza.ken wrote:前幾天新聞報導機車酒駕是汽車酒駕的2.5倍 你知道什麼是分子、分母嗎?你知道台灣地區機車數量和(四輪以上)汽車數量的比例嗎?你知道肇事率(違規行為+出車禍)是四輪遙遙領先兩輪嗎?『本身是機車族的議員周威佑觀察,汽車酒駕肇事率遠高於機車,例如高雄葉少爺,酒駕害命情節嚴重,機車酒駕傷亡幾乎都是騎士本人,但因機車容易攔,警方較常攔檢機車,對道路危害大者取締少、危害小者取締多,並不合理,「至少執法要平衡!」不能貪圖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