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叫「無法清楚辨識該車車牌號碼」?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交通大隊在搞什麼?


taiwan2008 wrote:
.如果做成gif 檔 ??

至少連續分解動作

GIF ANIMATION 檔會比較小..(恕刪)

有些違規行為,交通大隊會跟你說,為了避免爭議,還是請你提供錄影檔案取代連續圖檔。比如說切換車道沒打方向燈,交通大隊就無法根據連續圖檔開單。所以高雄市的交通違規檢舉信箱,上傳內容限5MB真的造成熱心民眾想主動幫忙檢舉的限制,而高雄也真的路上一堆人開車習慣極差,我在台北住了三十多年,最近幾年才搬來高雄,開車上路,十字路口闖紅燈的太多了,還常常碰到逆向對著我開過來的車,好像這些司機都不以為意,開的很自然。
請教各位,我上星期也向高雄市警局檢舉一件交通違規,回復如下:

親愛的○先生您好: 您於102年10月○日寄給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的電子郵件,反映有關○○○○○○,有汽車違規,建請查處乙案,經轉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一分局派員前往查處,茲將查處結果敬復如下: 旨揭地點經交通分隊於102年10月○日依 台端附違規資料,已依規定辦理。 對本案您如果還有其他寶貴意見,歡迎來信提供建言,敬祝 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局長 黃茂穗 敬啟


這樣是有開單嗎?

hscc wrote:
請教各位,我上星期也向高雄市警局檢舉一件交通違規,回復如下:

親愛的○先生您好: 您於102年10月○日寄給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的電子郵件,反映有關○○○○○○,有汽車違規,建請查處乙案,經轉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一分局派員前往查處,茲將查處結果敬復如下: 旨揭地點經交通分隊於102年10月○日依 台端附違規資料,已依規定辦理。 對本案您如果還有其他寶貴意見,歡迎來信提供建言,敬祝 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局長 黃茂穗 敬啟


這樣是有開單嗎?
...(恕刪)

正常來說
這樣是已經開單了

AKB濕吧 wrote:
這是不是有上過新聞警...警察說的野有點道理(恕刪)


那門子道理,你講講看阿...
就是吃案不想辦怕麻煩這麼簡單
新聞報導的畫面我反而一直找不到
不知道該員警是怎麼回覆記者的提問
就我之前有回覆過了
如果違規事實不明確,就應以該理由回覆我
不要亂找一個很瞎的理由隨便打發
希望該員警能夠記個申誡
以示警惕

psza wrote:
影片就不用多說,那部...(恕刪)


最幸福城市,果然不是浪得虛名
450D+10-22+17-55+18-55+55-250+430EXII

hscc wrote:
請教各位,我上星期也..旨揭地點經交通分隊於102年10月○日依 台端附違規資料,已依規定辦理。 對本案您如果還有其他寶貴意見,歡迎來信提供建言,敬祝 您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局長 黃茂穗 敬啟
這樣是有開單嗎?.(恕刪)

一般來說,有的分局會回覆:依據xxxx法第20、22條規定,xxxxx 予以辦理。那個20條和22條就是法令說明民眾可用自己的照相、錄影設備舉發違規案件提供給交通隊依內容開罰的依據。
看來在高雄路口可以逆向都沒關係了...高雄交通
.....

ofbokimo wrote:
看來在高雄路口可以逆向都沒關係了...高雄交通.(恕刪)

我在高雄,三不五時都可以碰到逆向的駕駛,有次一個逆向開車的小黃,還敢閃我大燈要我讓路!我可是對向車道的合法駕駛耶。





親愛的市民您好: 您於102年10月14日的電子郵件所提意見,茲答復如下: 有關您檢舉交通違規1案,已由本局鳳山分局派員查處,經檢視所附相(影)片該車交通違規,因車輛違規事實不夠明確,故未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規定舉發該車交通違規行為在案。 倘您對本案處理結果還有任何疑問,可與鳳山分局交通組承辦人傅來貴(電話7194116)聯繫,我們同仁將會再詳細為您說明。 敬祝您 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局長黃茂穗敬覆

很正常呀~
小的前幾天也收到這樣的回覆~~
機車都在閃他老大了~
這樣還不夠明確?!
厲害厲害~~~
高雄是寶島阿!!
哈哈哈


圖的順序沒排~
大大们就加減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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