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機車高速與左轉車輛撞上 當場起火

難怪第一眼看到養殖場就覺得眼熟,原來在我家不遠處..........
台15不論任何汽機車幾乎都是70/KM+的高速行駛,所以我在這一路段行駛時每到路口處都會刻意放慢速度以防這種專害別人的駕駛,還有再過去不遠處的后厝國小前國際路(台15)和中華路的路口還常出現機車完全不管內側車道的車離自己多遠就在機車道上直接左轉的特技表演,真是不要命了。
騎車還是慢一點比較好,免得因為影片的汽車駕駛這種爛人造成自己的死傷。
到底是別人就事論事批判到紅牌的違規就是看見紅牌就眼紅? 還是有些人看見紅牌違規入鏡就開始睜眼說瞎話紅牌的一切都是對的?
一點都不值得可憐,騎這麼快是騎給誰看?
機車騎太快了..
就算是直行
也得要讓人家有看到你反應的時間啊
地上都寫限速70了
還騎這麼快,3好+1好
屋主真倒楣,可以求償吧
行人本來就最大的

只是大家視若無睹

考照時也沒跟你講行人是最大的


在某些先進國家

撞到行人

不管對錯 行人永遠對50%起跳


因為台灣不是先進國家所以算了

別想了 大家都是開的車越大台越名貴

越沒規矩越沒水準



看看吧 其實有很多

所以外國人來到台灣

都會覺得台灣交通真的是....

再度飛翔 wrote:
看完之後我腳就軟了,...(恕刪)


只要其中有一方禮讓,什麼事情都沒了!!
450D+10-22+17-55+18-55+55-250+430EXII

再度飛翔 wrote:
看完之後我腳就軟了,...(恕刪)



如果機車車主死了

汽車車主 可能要送去坐牢

畢竟死人優大 交通規定沒用(這是鬼島)

記牢 : 上述文章是有版權的,任意剽竊者罰金10億新台幣。
BenSheets wrote:
這樣撞上去 機車騎士...(恕刪)

野蠻小媽咪 wrote:
如果機車車主死了汽車...(恕刪)


事主真的走了~R.I.P
chiang:你殺(砍)了一個我(文章),還有千千萬萬的我(文章,不同的網站)...

再度飛翔 wrote:
事主真的走了~R.I...(恕刪)


這種仗著自己四個輪子就在路上亂開,說轉就轉的,絲毫不遵種直行車路權的,被撞到下來第一句話反而是說別人速度太快

這種人的程度實在不亞於那位剛入監的富二代

應該立法重判才對.
機車也騎太快了吧。命是自己的,騎慢點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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