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照亮了夜 wrote:
其實不只辦喪事
舉凡遊行、抗議、選舉造勢、宗教活動
或舉辦路跑活動、自行車競賽等等有的沒的
都會佔用到道路

理論上,這些活動都需要申請路權

夜照亮了夜 wrote:
我記得有一次選總統時
有一天藍綠都同時在台北遊行

有沒有想過,為什麼台灣的政客都不守法?
因為他們就是用不合法的造勢而當選的,選上了會守法才奇怪!
klsljfsljf wrote:
我非常看不慣這種自私自利的做法


還自利累~

先想看看為何會在家辦?

為何會想在家咽最後一口氣?

家人間沒了"情",還剩甚麼?

未來殯儀館也可收一收,掛了就直接火葬,然後撒在土裡當肥料.


fruits0800 wrote:
如果當初沒有推行火葬,現在活人都沒地方住了。


現在推行火葬,很多活人也沒地方住,不是嗎?

火葬才推幾年?

土葬都過幾千年,人還不是住的好好的?

沒地方住是炒地皮的藉口.

另外 辦喪事 跟 火葬 有何關係?
跨年 過年 過農曆年 燈會 演唱會 遊行 開幕 熱鬧等等...這些絕對會妨礙到交通的是不是都別辦了?

所有以來的傳統習俗是不是都要廢除改變了?? 還是礙到自己的才不能? 過年燈會煙火那些就可以?

沒了這些傳統那公司三節禮金 年假 紅利那些等..是不是也都不需要了??
樓主遇到的情況是佔用道路超過規定的1/3寬度,己經是違規了
WRC2008 wrote:
跨年 過年 過農曆年 燈會 演唱會 遊行 開幕 熱鬧等等...這些絕對會妨礙到交通的是不是都別辦了?

文明社會,該申請路權的,就依規定辦理
申請使用多少寬度,多少時間,就不要多佔用,時間到就趕快恢復
這觀念,有很難理解嗎?
WRC2008 wrote:
所有以來的傳統習俗是不是都要廢除改變了?? 還是礙到自己的才不能? 過年燈會煙火那些就可以?

以前台灣人口,只有六百萬;路上很難看得到一輛汽車
現在台灣人口超過兩千三百萬,道路上有一千五百萬輛機車,七百萬輛汽車

現代社會有現代社會的規則,遵守規則,有很困難嗎?
雖然佔用馬路不是良好的行為 但一個人只能死一次 就讓一下吧 而且 指責別人之前 請想一想自己家族有沒有幹過一樣的事情 為什麼我說家族 因為辦喪事往往會是家族協議下進行居多啊

wetty wrote:
樓主遇到的情況是佔用...(恕刪)

規則是死的 人是活的 現代社會有現代社會規則 那有本事就把傳統習俗打破廢掉阿~

既然很簡單那你要是看到有喪家在路邊設靈堂 你敢拿尺去量 要是超過 就當面指責嗎? 等警察來拆嗎?

燈會 煙火 年貨大街 遊行超出申請範圍 超過預定時間等等 你敢直接去找管理人或是對每個商家路人糾正嗎?

網路嘴巴說說大家都會 說說都很簡單 有很多事情是可以被體諒的

你覺得沒什麼困難 但是當對上傳統習俗的時候 不好意思 我發現事實一點都不簡單
把路留半邊維持可以通行的情況比較不會顧人怨!
原來有1/3的規定
前幾天在天母誠品附近
還有直接把巷子堵住的...

都什麼年代了
還有這種搭棚辦喜宴或喪事...
I love Vancouver!

kobenein wrote:
原來有1/3的規定
前幾天在天母誠品附近
還有直接把巷子堵住的...

都什麼年代了
還有這種搭棚辦喜宴或喪事...(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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