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紛爭,難道只能走法院了?(文多

樓主 就我個人自己碰到的經驗

無照駕駛跟責任歸屬並沒有相關

那個業務員說的兩兩相抵

老實說我看不懂...



為了確認一下 我上網找

http://www.smart-life.com.tw/findlaw/findlaw_list.php?id=2&cs_id=2&cd_id=325



個人認為最不利的不是無照吧

是沒有行車紀錄器

阿北口頭說的 法官也不會採信吧

畢竟他也是被害人


有請真正的法律高手幫樓主解答吧!~

fanrien wrote:
你們是過路口到一半被...(恕刪)


我弟弟及警方的初步車禍圖
都是寫我弟綠燈直線...
而對方紅燈時速過快直接撞上我弟..
才會導致後座女生傷勢嚴重

那些圖的話我可能要回家用電腦截GOOGLE街景圖...
謝謝你

larry523982 wrote:
樓主 就我個人自己碰到的經驗

無照駕駛跟責任歸屬並沒有相關

那個業務員說的兩兩相抵

老實說我看不懂...



為了確認一下 我上網找

http://www.smart-life.com.tw/findlaw/findlaw_list.php?id=2&cs_id=2&cd_id=325



個人認為最不利的不是無照吧

是沒有行車紀錄器

阿北口頭說的 法官也不會採信吧

畢竟他也是被害人


有請真正的法律高手幫樓主解答吧!~
(恕刪)


因為對方也是無照駕駛加上未成年..
車子名字又是別人的...
所以保險業務員說
如果兩者都是無照駕駛
那就先放在一邊
看的會是肇事責任幾比幾..

我個人覺得沒有行車紀錄器
完全無法判定我弟弟到底是如何被撞上

現在也只能走一部算一部
問過律師或有法律背景的
都說只能上法院及拿出誠意..
接下來就看法官怎麼去判了

gavin324 wrote:
先去申請車禍初步分析研判表吧
上了法院堅持是對方闖紅燈,這樣肇責比較小
加上阿伯也有做筆錄證明說對方是闖紅燈

看護費及醫藥費應該也是看肇事責任多少由你跟機車車主來分配吧
不過請跟女方拿收據出來
請持續關心女方,如果可以就做個記錄表現出來你們願意和解的誠意
上了法院對你們比較好
如果身上有錢的話,是可以先拿一點給女方付看護費及醫藥費表現誠意
不過要請對方簽收據或錄影,證明你有拿這筆錢給對方
將來賠償可以把這一筆錢扣掉

(恕刪)


車禍鑑定已經有申請了

法院看的筆錄就是後面大家正式做的筆錄
那方面就不會再更改了...

目前也有持續關心女方的行為
前幾天聯絡到對方時
才發現已經轉院了
對方也不願告知現在再哪家醫院
因為女方現在也都恢復良好
意識也清楚鮮明...只是恢復中

我們也很願意給對方醫藥費那些
只是現在對方全部都算我們頭上
這才是我們不願意拿錢出來...
因為一拿了是不是就證明我們錯了
我們只願意出一半
另一半給機車騎士出,結果對方認為我們應該負擔所有的醫藥費及看護費

只希望接下來一切都會好轉
你弟當時的車速呢?建議無論如何先去裝個行車紀錄器
你弟有沒有搶對方紅燈,也就是你方還是紅燈時就起步?還是確定你方你亮綠燈才起步越線?

這麼看起來對你們應該很有利才是
如果是我啦,我連一毛錢都不甘願付
我綠燈直行,錯在哪?沒錯我幹嘛付錢

除非你們自覺理虧

show10520 wrote:
我弟弟及警方的初步車禍圖
都是寫我弟綠燈直線...
而對方紅燈時速過快直接撞上我弟..
才會導致後座女生傷勢嚴重
show10520 wrote:
各位大大你們好註冊會...(恕刪)




1.對方機車2人有權利可以告你弟,沒駕照也可以告,而且罰則是分開算的

2.同理,你弟也可以告對方,但你弟沒受傷,要告哪一條??所以你弟穩輸~~

3.被載的女生,有權利選擇告誰,所以不需要管這女生要告誰,也沒權力管

4.你有撞到阿伯嗎?沒撞到,就不用理阿伯~~~~~~~

5.你弟有4成肇責!!!!!

6.先準備50萬~100萬和解吧

7.或是準備背前科吧


其實你弟錯的地方有三點
1.無照駕駛
2.未裝行車紀錄器(所以無法舉證當時行車狀況)
3.沒有投保第三責任險(有保險就不會造成那麼大的經濟壓力)

話說如果確定對方機車騎士闖紅燈
則機車騎士至少要負擔七成甚至全責的肇事責任(70%~100%)
至於樓主的弟弟是否要負擔肇責
就要看樓主的弟弟在事故中是否有疏失(例如超速..或未注意車前狀況)
至於是否有未注意車前狀況
就要看撞擊點了
看是樓主弟弟撞到闖紅燈的機車
還是闖紅燈的機車撞到你弟弟的汽車(撞到車頭 車身 或車尾都不一樣)
機車撞擊汽車的越後面位置..對方要負的責任越大(代表你弟弟愈不能預防)
個人覺得呢.............

錢賠一賠比較好

因為你與對方車禍 , 車損及過失傷害是你與對方騎士之間

但是很好玩的

對方後座載的人 , 也是可以告你傷害 , 但是卻沒有對價關係 , 也就是說 , 你沒辦法與對方互訴

在此之下 , 變成你方只要有一點點的成數 , 那就是全賠......

(當然啦 , 後座的人是可以告前方騎士及車禍的另一方(令弟) , 但是在對方立場就有問題之下 , 可以只告另一方而不告騎士)

最後....以上只是小弟個人的想法 , 絕對不是正確.....請斟酌參考.....
同意

kkoocheng wrote:
其實你弟錯的地方有三...(恕刪)


只看人受傷不看是否闖紅燈
紅綠燈撤一撤算了
當然啦,超速另計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66&t=2518571&p=1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14&t=290033

http://blog.ncut.edu.tw/meworksv2a/meworks/page1.aspx?no=14119&step=1&newsno=5652

http://blog.xuite.net/seeder999/blog/42395001-%E8%82%87%E4%BA%8B%E8%B2%AC%E4%BB%BB--%E7%88%B6%E6%AF%8D%E5%80%9F%E8%BB%8A%E5%BE%97%E9%80%A3%E5%B8%B6%E8%B3%A0%E5%84%9F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14&t=3623840&p=1

可以去查判決書,內容我就不放上來了
---------
【裁判字號】 101,交簡,3552
【裁判日期】 1010831
【裁判案由】 過失傷害
【裁判全文】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01年度交簡字第3552號

http://jirs.judicial.gov.tw/FJUD/FJUDQRY01_1.aspx

fanrien wrote: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14&t=3623840&p=1...(恕刪)

這篇報導其事有個地方是有誤的,
好在死者同學證詞與事故鑑定結果,
法院因而判決被告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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