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直行機車撞上對向左轉汽車(我是汽車,我贏了!)


阿倫倫仔 wrote:
小弟我有一個問題如果...(恕刪)


如果機車沒超速,可能來得及煞車,因此就不會發生後續事件了!

總而言之,根據版主附上的判決書內容,可得知法規依據除了行車超速外,另有行經路口不得超車這一項,若以小弟不才的看法,還是機車騎士的錯。
終於等到判決結果出爐

恭喜樓主淫了

啊...不對

是恭喜樓主贏了

不過真的誠如樓主所述

轉彎的時候

要等車都過,視線良好再轉

就可以避免這種心臟很大顆、不怕死

愛騎快車,過路口不減速駕駛出現


學起來
下次把車停在那等人送錢來

roger4259 wrote:
機車是快了點 , 但只能說沒防禦駕駛觀念而已)

你知道快了點這三個字死了多少人嗎?
機車有ABS就不會出事

100%

還有那個岔路口

停了一台休旅車

導致機車須先閃躲休旅車

再因機車車速過快而撞上汽車

我比較好奇如果判決多那一台休旅車

不知道結果會變如何
樓主,重機騎士的名字你沒遮到阿~~
不知道機車騎士可否將雙黃燈的汽車拉近肇事責任之中?
我比較想問

事後您是怎麼拿到第三人的行車記錄器影片

看影片第三人駕駛似乎沒有停下來的意思

KYO wrote:
上一篇事發經過 影片...(恕刪)



studior wrote:
我比較想問事後您是怎...(恕刪)


計程車司機很好心,因為他有看到機車駕駛鑽車的經過,金美頌,
在我叫警察的時候,特別繞一圈轉回來拿給我的XD
在混沌的世界,以巨人的腳步 慢.遊. 小心傷眼...http://myurl.com.tw/k6of

KYO wrote:
上一篇事發經過 影片...(恕刪)


恭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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