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27 台17線海線梓官逼車事件糾紛 -- 肢體衝突


ettoday40 wrote:
註明:轉帖地點:台1...(恕刪)


對了 地瓜的照後鏡是怎麼呢?

好心提醒後座那位.早日分分吧.以前座這種處事方式和EQ 不久的將來不是慘死輪下就是榮登社會版面
G-PLUS wrote:
麻煩請重看一次......(恕刪)

看過了!機車要切前慢速機車時,T4 已經開在外線要超內線貨車了!
越過黑色轎車時已經與機車幾乎平行搶同一車道機車又靠邊線行駛,影片看到T4時機車駕駛就直接 K 引擎蓋,不知是否有相同看法!
套句平常說法機車很有可能變換車道要超前面機車去"夾到",就因為是機車和汽車的糾紛就一定是汽車的錯嗎?
在我看來就是超車糾紛,敲人車體和打人的都有錯!
若是有後方黑色轎車的影片比較可以還原當時狀況!
我騎機車在這種沒分隔島的車道,

遇到前方比我慢的機車要超車前都會先看後照鏡,

後面有汽車的話我就先不超機車,等車先過後再超,

慢不了幾秒,卻省卻很多麻煩,

我不覺得影片中的錯都是汽車......基本上半斤八兩..
機車拍人車身這種挑釁行為還真是兇狠阿 比汽車的逼車更讓人震驚
兩個人還真的是半斤八兩 不過報出來看起來卻是汽車大輸
可憐了汽車 1. 你輸在沒行車記錄器 2. 你輸在沒提早po文 3. 你輸在被照到臉了
不然後續還有得爭
機車騎士其實不用當下跟他衝突

畢竟你有載人

而且應該是女友吧

是我的話當下肯定不會跟他衝突

一個人的話就會開幹了


ettoday40 wrote:
註明:轉帖地點:台1...(恕刪)
照影片來看雙方都是渾蛋.雙方都不適合上路..
箱型車逼車攔車是不用說了.更糟糕的是機車駕駛...
我要是女方家長.機車騎士會給我甩好幾耳括子.以後也別找我女兒了
騎車載我女兒不是先顧及她的安全.反而發生衝突後.肉包鐵的跑去擋汽車.
萬一遇上瘋子直接朝妳撞下去怎麼辦?這機車駕駛根本不適合交女朋友
各行陽關道有那麼難嗎?用汽車或機車來逞兇鬥狠,真是比較猛嗎?
那位開T4駕駛明顯逼車再加持棍棒攻擊後,真以為被害人就拿他沒法子嗎?
機車騎士正好有行車影像即時紀錄,恐怕是他始料未及的吧!
上新聞了,最無辜是那T4汽所有的公司,須負連帶賠償責任,而那闖禍的T4
駕駛人除了被解僱外,就等著,被傳訊後上法院,吃罰單,蹲大牢吧!
好好日子不過,惹事生非才會有成就感嗎?去牢裡好好著磨吧!
通常機車會裝行車記錄器的通常都是捍衛路權不然就是愛引起交通衝突的人
跟之前TOYOTA事件半斤八兩 我就不信你裝行車記錄器是保障事故的發生
明明就是防範被妳引起衝突的而裝的

以上~ 看多了
那依您高見,通常汽車會裝行車紀錄器的是?

張X豪 wrote:
通常機車會裝行車記錄器的通常都是捍衛路權不然就是愛引起交通衝突的人
跟之前TOYOTA事件半斤八兩 我就不信你裝行車記錄器是保障事故的發生
明明就是防範被妳引起衝突的而裝的

以上~ 看多了

ettoday40 wrote:
註明:轉帖地點:台1...(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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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斤八兩 還揮手拍汽車引擎蓋勒 這哪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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