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是大言不慚~~有撞到就買下這台車~~
那你也大方點~~賣給他~~
然後買新的~~





個人覺得~~還是跑一下法院~~
拚大一點~~
然後~~要裝錄影機~~
這種爛人~~以後還會有下三濫的手段~~
必須小心~~

北韓01萬萬歲 wrote:
個人覺得~~還是跑一下法院~~...(恕刪)



跑法院是最後選擇
每個看過的人包括警察
都說吻合度很高
目前還在協商中
不行就跑法院了
給對方心服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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