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3.16 羅斯福路車禍.兩機高速追撞公車後車尾!

現在開公車的跟計程車沒兩樣
入站/出站,方向燈打了後管你後面
撞到我.......我又沒事,有錯!公司保險賠
唉!
不過兩位小伙子速度也不慢呦!
畢竟馬路不是競技場

嵐薩雷克 wrote:
不過公車會有很大的肇...(恕刪)
公車司機是橫著開嗎?
又是禁行機車道惡劣政策下的受害者

看那台走禁行機車道的 , 明明直行就沒問題

硬是要機車走外側 , 然後公車再來個聲東擊西 , 先左切再右切 , 連切二線神龍擺尾.....

smax155 wrote:
又是禁行機車道惡劣政...(恕刪)

這個例子告訴我們˙ 走禁行機車的快車道會比較安全~~
機車這樣騎出事是早晚的..簡直是把馬路當賽道..!

ettoday40 wrote:
註明:轉帖車禍地點:...(恕刪)


帳面上,公車切三車道,造成後方車禍。

每天大台北地區,有多少這樣違規的公車?又有多少機車騎士會這樣撞上去?

機車騎太快也是連帶因素吧~~
騎機車就是一定要像行駛某牌汽車一樣,慢慢龜速行駛才不致被人批評.
外側車道先天就有太多不確定因數,造就出極度兇險危險.
可憐啊!會使用機車天生註定就是命賤,僅只有慢慢行駛,一定要忍受其他,
車輛肆無忌憚亂停車干擾行進,何不建議立法強置,人人皆開車,就是不淮
使用其他車輛.這樣不就不會再有塞車問題,也不再會有停車位不足的問題.
汽車機車本都是交通工具,本應同等對待,使用人本應該相互平等對待,哪有
放任汽的車就可以在內側車道,任意無限制度高速行駛,就不許騎機車在快
速駛.這也太狹隘的觀念了吧!



雖然說公車要負主要肇責

但是這兩隻, 把馬路當賽道

遲早有一天...
其實前面那台機車已經煞住了.

後面那台跟在後騎.根本就是犯了大忌.

自己反應慢就別跟著別人車尾.

屁孩騎這麼快,出事情是正常的...
頂客150 wrote:
現在開公車的跟計程車...(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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