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停車場利用人海佔車位 還嗆踹共

如果把車直接停在那個空車位前面,然後告訴抱小孩的小姐 ,
"好,讓你停 , 如果你車能夠開進去的話...."
大家一起耗時間 , 看誰先受不了....
這樣不知可不可以 .....

只是怕對方耍流氓,那就麻煩了...



RYAN14875 wrote:
把你家劃進道路預定地...(恕刪)

沒錯,真的是超難停的看到另一台車要出去了,車開過去時,又有一位太太人也要過來搶位子,試想車子要迴轉有人快嗎?還好她人曉以大義,否則根本別想停
vincent12 wrote:
如果把車直接停在那個...(恕刪)


為了行車紀錄器可以拍到踹共哥,所以我選擇倒退,影片尾也是刻意迴轉拍她們那一大群人,那裡是單行道。而且我是看到有車要出去才要開過去停,並不是車開到那看到有人佔位而叫她讓開。

luowen wrote:
我記得國家公園全面禁...(恕刪)


這地方我很熟很常去,還遇過有人同車主一起走過來説,車主位置要給他停“你走開”,我當時停在那等很久了。那位太太就是逢人手上拿着鑰匙就問你要走了?(要是我是車主我一定回妳才要走了)
人佔位真的很可笑

如上所言...單向道+死路時

如果前方有車位,後方的車放人下來佔位

試問...我不停進去,你不往後退是要怎樣走??

台灣人可笑丟臉
RD我回來了,繼續傷害我的眼睛~
第15樓的提到
人肉佔停車位可罰款
人肉佔停車位可罰三百元
但查了【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都沒有針對人肉占車位的處罰規定,
再引用律師廖頌熙的文章:占車位是否觸法,視個案而定
http://www.mdnkids.com.tw/law/detail.asp?sn=1172
還真的對這些沒公德心的人沒折。

不過,我的做法是,和顏悅色、口氣和緩的告訴佔停車位的人,
你這樣占位子會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的停車規定,
會被罰600~1200元的罰鍰哦,
(這條雖是針對停車的處罰規定,但沒有提到人肉占車位)
這招通常挺有效的,一般都會知難而退,
但仍要看人,若看起來知識水準不高的人、壞人臉的,
還是找下一個停車位比較實在些....
有一就會有二.這次人肉佔位得逞.他下次一樣如法炮製

多少跟臺灣大多數人善良與少部分自私的人有關係.別的歐美國家早就無視你站在那.照開進去

PS.很多該立法不立法.侵害到刁民權益就趕緊修法.就不信這種人肉佔車位出現在電視媒體多少次了?
立委都沒看到

本就口頭先告知有車要使用停車位.若還是強行霸佔.本就能開罰佔用道路.還分是人還是物勒.

法律制定本就是要端正人民不當行為.若人民道德感極佳.路不拾遺.夜不閉戶.不作奸犯科.還要你法律幹麻?

我遇到這種情形都不會浪費時間在"他們"身上

就是個不值得..趕快去找下一個吧!!

因我想老天爺都看在眼裏的!!他應該適時會有作為的!!

況且就算他最後讓了車位,難保車停在那不會怎樣...

畢竟"他們"的思考邏輯應是跟我們不一樣的!~~

裡面最聰明的是luxgen M7
停紅線,都不用跟別人搶
跟很多聰明人去大賣場直接停出入口一樣

NO PROBLEM wrote:
裡面最聰明的是lux...(恕刪)


他是停VIP車位,幸運的話不用錢,警察伯伯巡一次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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