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qme8250 wrote:只能說 很多駕駛人不是每天都走熟悉的路一旦走不熟悉的路 很容易發生這樣的情況就 退一步海闊天空很有可能下次換成自己是這樣 冒著生命危險+賠大錢的風險只為了怕錯過一個出口???這投報率爛到連國小學生都要比向下的小指了qqqme8250 wrote:就是不熟才在內線阿..........熟了 在內線找自己麻煩喔 熟/不熟跟在內線一點關係也沒有
對方駕駛行為確實很粗魯該罰不過我覺得影片車主也有個地方可以注意一下既然沒有要下交流道不妨開左側車道這樣就不會遇到這種硬切的事件了況且如果前方車子已離開車道旁邊又有其他車子蠢蠢欲動請加速前進讓其他車道的駕駛知道你不會讓斷了他們跟你搶道的念頭這樣與其他車同速前進說不定會讓他們以為你故意卡住挑釁
樓主差一點變成三明治..好險方向盤有拉回.因為撞上右側那台會讓你至少70%肇責.那台三寶頂多是30%+紅單罰款差點被三寶給害到破財!身為台北市民道路使用者我也很氣樓主為何不是開砂石車.把那台車從新生高架橋撞下去基隆河
阿驞 wrote:台灣是個很奇怪的地方...(恕刪) 我也覺得樓下猜的對,這種事故九成九是你沒禮讓直行車硬轉,對方閃你才會跨雙黃線撞車頭.如果你轉彎出來時,對方不需要有煞車動作,刻意跨雙黃線追撞你車頭毫無道理.一般只要煞車還來得及,對方都會選擇從你車後通過才是正常.要是我是法官,一定也會判這種狀況,轉彎車負100%肇責.
es4241 wrote:.我也覺得樓下猜的對,這種事故九成九是你沒禮讓直行車硬轉,對方閃你才(恕刪) 你們搞錯我的意思了主線是雙車道並快車道塞車不動但車輛有把路口讓出來那輛機車並不走慢車道而是跨越雙黃線逆向為何我說超速因為對方煞車痕有五公尺撞上我後後座女學生還撞飛過我車身那道路限速40km並且在撞上我前五個車身我就發現他所以我是停止的撞擊點我跟他不是成90度而是30度角撞上機車並無閃避動作直接從葉子板插入A柱門縫所以機車沒倒插著並且對方無照未成年我因為老婆大肚子在車上加上等交警太久老婆身體不舒服所以我的筆錄作好留了電話還沒寫合解就先帶我老婆去醫院對方及他父母當下也直道歉所以本來講好他賠五千元就好了其他我自已吸收後來老婆生了所以也都沒時間去處理這事結果裁決下情形是這樣的...雖然事後對方也沒因裁決要求賠償但我車子修了五萬五...那五千當然也沒拿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