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qme8250 wrote:
只能說 很多駕駛人不是每天都走熟悉的路

一旦走不熟悉的路 很容易發生這樣的情況

就 退一步海闊天空

很有可能下次換成自己是這樣

冒著生命危險+賠大錢的風險只為了怕錯過一個出口???
這投報率爛到連國小學生都要比向下的小指了

qqqme8250 wrote:
就是不熟才在內線阿..........熟了 在內線找自己麻煩喔


熟/不熟跟在內線一點關係也沒有
對方駕駛行為確實很粗魯該罰

不過我覺得影片車主也有個地方可以注意一下

既然沒有要下交流道

不妨開左側車道

這樣就不會遇到這種硬切的事件了

況且如果前方車子已離開車道

旁邊又有其他車子蠢蠢欲動

請加速前進

讓其他車道的駕駛知道你不會讓

斷了他們跟你搶道的念頭

這樣與其他車同速前進

說不定會讓他們以為你故意卡住挑釁
玩 Skyrim 吧!
對方未打方向燈,即硬切連續變換車道行為,影像已然完整紀錄,
是可交付台北市中山區交通警察隊,由交通警察去研究是否開單,
提醒那位粗魯駕駛人,下次要提早依序變換車道,可避免發生交
通事故或是被告發之困擾.
你也很令人生氣!版主怎麽不是開砂石車的!
樓主差一點變成三明治..好險方向盤有拉回.因為撞上右側那台會讓你至少70%肇責.那台三寶頂多是30%+紅單罰款

差點被三寶給害到破財!

身為台北市民道路使用者我也很氣樓主為何不是開砂石車.把那台車從新生高架橋撞下去基隆河


阿驞 wrote:
台灣是個很奇怪的地方...(恕刪)


我也覺得樓下猜的對,
這種事故九成九是你沒禮讓直行車硬轉,
對方閃你才會跨雙黃線撞車頭.

如果你轉彎出來時,
對方不需要有煞車動作,
刻意跨雙黃線追撞你車頭毫無道理.
一般只要煞車還來得及,
對方都會選擇從你車後通過才是正常.

要是我是法官,
一定也會判這種狀況,
轉彎車負100%肇責.



豬小肉 wrote:
檢舉牠交通隊會受理的...(恕刪)
檢舉從11/21算起只有七天喔~不知道您檢舉了沒!!
沒有獲嫌麻煩的話我可以幫您檢舉~~感謝您為台灣交通安全改善的努力!!
harleyguo.blogspot.com
es4241 wrote:.
我也覺得樓下猜的對,
這種事故九成九是你沒禮讓直行車硬轉,
對方閃你才(恕刪)


你們搞錯我的意思了
主線是雙車道並快車道塞車不動
但車輛有把路口讓出來
那輛機車並不走慢車道而是跨越雙黃線逆向
為何我說超速因為對方煞車痕有五公尺
撞上我後後座女學生還撞飛過我車身
那道路限速40km
並且在撞上我前五個車身我就發現他所以我是停止的
撞擊點我跟他不是成90度而是30度角撞上
機車並無閃避動作直接從葉子板插入A柱門縫所以機車沒倒插著
並且對方無照未成年

我因為老婆大肚子在車上加上等交警太久
老婆身體不舒服
所以我的筆錄作好留了電話還沒寫合解就先帶我老婆去醫院
對方及他父母當下也直道歉
所以本來講好他賠五千元就好了
其他我自已吸收
後來老婆生了所以也都沒時間去處理這事
結果裁決下情形是這樣的...
雖然事後對方也沒因裁決要求賠償
但我車子修了五萬五...那五千當然也沒拿到...
阿驞 wrote:
你們搞錯我的意思了主...(恕刪)


您是轉彎車? 轉彎沒讓直行車
有保險就給保險處理吧
有沒超速不是你說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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