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闖紅燈(或紅燈右轉)的按喇叭還被逼停,請問可以檢舉哪些項目呢? 謝謝

這副嘴臉還滿有趣的 感覺不到殺氣

好像就是挑釁完趕快烙跑的感覺

逼車可能不會成立 樓主還有空間可以離開 而且時間不長 還是要看檢察官吧

樓主遇到不知道有沒有驚笑大過驚嚇阿~~!!
phyxol wrote:
這副嘴臉還滿有趣的 ...(恕刪)


老實說剛被擋住的時候有嚇一跳,不過後來看他頭在那邊搖來搖去然後好像不知道做鬼臉還幹嘛的,我有點忽然不知所措....
其實引用哪條罰則懲處

是警方的權限&義務

只要提供明確事證

大約註明 未依規定行駛之行為

只要證據充分

警方就能自行引經據典的開單

好在不是拖板車經過
不然順道收了他 免得禍害人間!!
計利當計天下利,求名當求萬世名。
請幫忙一定要檢舉,給他一個教訓
milo07182002 wrote:
好的謝謝您~所以我可以用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做檢舉囉? 謝謝

如果撞到或自摔那就是【支線道車不讓幹線道車先行】

但都沒有...所以應該不會檢舉成功

milo07182002 wrote:
對方如果只是右轉應該...(恕刪)


那個嘴臉忽然腦中閃過一部電影"猩球崛起"~~

臥龍深 wrote:
那個嘴臉忽然腦中閃過...(恕刪)


我笑了XD

黃色小鸭 wrote:
如果撞到或自摔那就是...(恕刪)

阿~所以依定要出了事才成立阿? 台灣交通處罰條例真的需要改進交通才會好~
窗戶都不敢開自己車裡面叫爽 傻逼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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