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樓主父親的行車路線,比較直接切內彎。大約切在斑馬線左三四條的位置。
直行車,應該有先看到轉彎車,所以往路中間閃躲一些,不過樓主父親切出屬於比較突然,對方才會閃躲不及。
此路路邊停車多,也可能對轉彎車的視線較差。
個人覺得轉彎車的責任較大。
A-tao wrote:
所以我說你最厲害阿!
雞蛋裡挑骨頭真是一把罩!
拜託你眼睛打開看清楚
我回文第一篇第一點寫啥?第五點又寫啥?
1. 你父親轉彎車 較大責任
2. 以撞擊點來看,你父親看來還在逆向車道上 較大責任
3. 你父親看來沒有停止再起步(很難判斷) 較大責任
4. 對方看來速度頗快,不像是因為閃避同車到其他車輛,導致沒有看到你父親 部分責任
5. 閃燈狀況,你父親應該是閃紅燈,路權較低 較大責任
不回了,反正你法條跟規則都那~~~麼清楚,
我怎麼也說不過你!
都你對!
A-tao wrote:
PS. 出於好奇,去看了您之前的發言。我發現我壓根是浪費生命在跟您爭論。祝您永保安康、長命百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