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MW男女慘死國道 血肉模糊被壓爆

其實這才是年輕人所謂的操控熱趣跟熱血撞了沒關係的啦
哥跟姐18年後一樣還是一條好漢!
又是酒駕壓,還好沒害死其他用路人,真是可喜可賀

只是看報導,女友才剛剛交往,就賠駕駛枉死,有點不值壓
酒駕自撞自已GG是最好的結果

副駕明知開車的人酒駕還不勸阻還坐上車,陪著GG剛好而以

說的有點重,但這是事實,法律也有訂定連坐法

最開心的就是沒有拉其它用路人GG

聯結車主是會被過失致死送件,但不太表會判有罪,所以聯結車主不會有事的

另外奉勸版上的車主的女友或是老婆

不要讓自已的另一伴酒駕,另一伴酒駕就算了,妳大不了不要上車自已坐計程車回去就好了

明明另一伴就酒駕,妳跟著上車就表示妳默許這樣的行為,不要事後再來講一些理由

酒駕的人死了就算了,往往是波及到其它用路人
台灣人不見棺材不掉淚

健忘是辨別台灣人的方法之一

血肉模糊並沒有警示效果

酒駕肇事如果不波及無辜

去挑戰分隔島、燈桿、路樹

多些酒駕死亡車禍,何嘗不好~


吳小胖1229 wrote:
副駕明知開車的人酒駕還不勸阻還坐上車,陪著GG剛好而以


因為副駕也有喝
這情況連借他車的也有事情吧?

那隻有喝酒你還借他車

賠了夫人又折兵

smax155 wrote:
哇阿阿阿阿!!!!!...(恕刪)


當初快速公路開放前就有人一天到晚在喊了結果呢?[挖鼻孔

看到那些開神車等級的在喊重機危險特別覺得沒說服力

除了開戰車以外

還是安全駕駛吧!
IliveinTaipei wrote:
再好的車也不要開太快...(恕刪)

呂小俊 wrote:
對了~~這樣聯結車有沒有過失...(恕刪)


有啊,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移送。

搞不懂,前車開得好好的,被後車追撞上來,造成傷亡,這也要算在前車頭上??

是否能請具有法律專才的車友來開釋一下?

an3029 wrote:
又載剛交往的女朋友...(恕刪)


另外相關的報導好像不是這樣捏?
當事者雙方只是一般朋友關係,就女方父親表示:女兒說坐朋友車要去台南找男友

請看UDN新聞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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