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ezzo wrote:亂講!對方打著方向...(恕刪) 依道交安全規則第94條~……汽車行駛時,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及兩車併行之間隔,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這個案例,變換車道那車,屬於樓主的車前狀況,而且樓主也有能力避免(減個速就行),要拚零肇責我看很難
MILK660 wrote:他變換車道是他錯的多不把防禦駕駛的概念加進來 你是可以不用讓他把防禦駕駛概念加進來 你已經注意到他了 如果收一下油門也許就避掉一場車禍 對方似乎是真覺得換道不用先看有沒有車是不是辜息養奸的結果我不知道, 但這想法和觀念實在蠻誇張不過樓主犧牲自己的愛車和時間, 給對方進行了一次機會教育也算是場功德了
他開車快慢是他的事.撞到你後門,那肯定是他錯.只是在路上走,很多事情不是只是對錯而已,造成自己麻煩沒必要啦.這路口我常走,我都會刻意放慢,因為很多車會從內側插出來進巷子,巷子也會有車要出來.安全最重要啦.遇到白目的,就在心中默默祝福他就好啦.
jordanal wrote:今天上班的時候從林...(恕刪) 直行車有路權而且有按喇叭提醒對方而對方沒有路權卻執意撞上來還是撞到後半部為何直行車會有肇責?當然可能放個油門甚至後方無車變換車道讓他過去也是可以避免後續不必要的麻煩不過不就是這樣讓路上這些神車完全沒有成長嗎覺得我走在路上大家就是要注意我我要幹嘛你們都要讓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