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5/26 複雜路口車禍肇責分析 07/09初判已出爐

weizhengliao wrote:
今天05/26下班回...(恕刪)


剛看完了你的行車紀錄器~
老實說~如果是以這個行車紀錄器的畫面來說,對你非常的有利..

等你收到了初判表後~不管當初警方是如何記錄你們的事故,切記~初判表只是說明當時現況並只能僅供參考使用,
並不能當做肇事責任的歸屬,等到初判表出來後~對方的保險員一定會來跟你說什麼雙方都有肇責如何、如何的~會要你接受
例如:7:3 或 6:4 這些話語,切記、切記...完全不用理會!
目前~你只需先去把自己的車輛牽去維修廠,請維修廠開好估價單~然後請對方的保險員過來看車並在估價單上簽名,接著你就可自行先維修車輛,等到初判表出來後~如果上頭有寫到一點點對你不利的說法的話,請不用擔心~因為初判表只是僅供參考使用而已。
你就馬上拿著初判表,還有你的行車紀錄器的檔案去所在地的車禍鑑定委員會去申請鑑定報告!
接著就等著開會~在車禍鑑定委員會中,會請你們雙方都到場,在會議中會播放你的行車記錄器畫面~這時,你就要堅持說法是~你是直行時,完全不知什麼狀況就被對方撞擊你的左後方!
相信你會有很大的機會是完全無肇責~對了,等你拿到鑑定報告書後,如果你是完全無肇責,當初申請的鑑定報告的三千元,也可以向對方求償~如果,你完全無肇責的報告書一出來後,你這方的第三責任險就完全不需出險,你隔年的保費也不會增加,而對方需完全負你這方的損失。

切記一個重點~初判表只能僅供參考而已並不能決定跟說明雙方的肇事責任~千萬不要被保險公司給唬了。
(所以也別擔心當初做筆錄時,員警的任何說法~因為那左右不了你們雙方的肇責,只因影響初判表上的文字,我都說了初判表只能僅供參考使用,並無法當作車禍肇責判定的依據,還是自行先準備好所有對你有利的物證,然後上鑑定委員會去陳訴當時的現況)
只有車禍鑑定委員會,才能決定你們的肇事原因。
L71717
請問沒有行車記錄器,事故現場就只有那麼一支監視器(員警調到畫面同支),還能靠什麼去舉證對方也有肇責呢?我有找到目擊證人,這算嗎?
brina999 wrote:
剛看完了你的行車紀...(恕刪)

我就是這樣想的,你事先把影片切割好,只要提供你直行開始到被碰撞的畫面,
到鑑定委員會時,你主張自己是直行車,對方是轉彎車,這樣就可以了。
你經過路口速度已經放慢,盡到注意的責任,路口被塞車的車輛擋住,
已經無法再更注意了。
舉証對自己有利的證據是自己的責任,如果對方要反駁你,叫他去舉證。

wei757 wrote:
我就是這樣想的,你事...(恕刪)


可是~~若說自己是直行車~~那不就代表闖紅燈了
TMDe04 wrote:
可是~~若說自己是直行車~~那不就代表闖紅燈了


嘿嘿....這個我就有經驗...
我曾發生過一件車禍
車禍發生時,初判表上頭寫著對方違規(未依燈號行駛),而我方也有違規事項...不過,我當下很清楚,我方的違規並非造成車禍的主因,而車禍是對方規違所造成的,所以~我完全不鳥那份初判表,馬上去申請車禍鑑定報告。(我方違規事項是~未依標線行駛)
在車禍鑑定委員會時,對方就跟那些委員們一直死咬,我方違規的事項~我完全不理對方,就淡淡的說看行車紀錄器,就在大家看完行車紀錄器後,所有的委員們就跟對方說~人家有行車畫面,你想賴也賴不掉,而對方的違規事實跟造成車禍的主因一點相關都沒有。
一個月後,我收到車禍鑑定報告,我方無肇責~對方百分之百肇責。
接著我就提告...
在偵檢庭時,對方還是一樣,不斷的向檢察官說我違規如何如何~檢察官是一位年輕美麗的正妹,結果檢察官就直接回對方說,說我有沒有違規跟這次車禍完全沒相關,車禍的主因是你自己違規造成的~如你還有什麼意見,請自行再去申請車禍鑑定報告的覆議~我這邊就直接給你起訴了,起訴到開庭這段時間,你可以請律師或自己努力去跟對方達成和解!
哇哈哈哈...思緒非常清楚的檢察官。

我這樣說你懂了吧!

就算樓主真的闖紅燈好了,樓主的車禍撞擊是在紅燈過後直行了一段路後才發生的,所以車禍發生的主因跟樓主有沒有闖紅燈一點相關都沒有,不過你的樓上那位wei757大大網友就很明白的說明了,樓主只要剪輯被撞前的那幾秒加上撞擊後的畫面去車禍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車禍的肇責,依照那些畫面~樓主大約九成五以上是無肇責,而對方是百分之百的肇責。
如對方有任何意見,也是要對方自行去搜證,而對方就算有行車紀錄器,照他們撞擊的那個角度來看,對方也只能提供出他違規去撞到樓主的畫面,所以他也不會笨到自己還拿出那個畫面出來。

假設:
就算真的樓主是闖紅燈,那對方真的提出證據出來~那樓主也只是吃一張紅單,還是跟他們這個車禍撞擊沒有肇事主因的相關。
不過如果是樓主闖紅燈或樓主有其他違規事項去撞擊到對方~那就完全不一樣了。那樓主就會有肇責了...不過,我反覆看他的行車紀錄器畫面,他並沒有這個問題,所以安心啦!
◎最新進度 7/9更新初判表、google map現場圖與行車方向示意圖
不知道現在是否應該再去申請肇責鑑定?!!
明日先聯絡對方保險看看對方的講法再來回報進度


我覺得鑑定報告引用"對向行駛之左右轉車輛"這條是錯的不是很專業!
因為該路口不是同一條路,對方是弄你是巷!
而且你先轉到大路上,所以路權上來說你已經是幹道車!
所以對方支道車出來,要讓幹道車的你先行才是正確的!
樓上 +1
而且在未右轉之前根本看不到對向,
中間那個繪圖整個不對,
從空照圖看, 右轉後才會遇到左側來車.
外線-給慢車走, 中線-依速限行駛跟上車流, 內線-超車後回中線行駛
再+1
警方畫的現場圖完全不準
CCL wrote:
樓上 +1
而且在未...(恕刪)
有沒有移動現場?
這句話是詢問
不是究責
只是為了確定撞擊位置

實際碰撞點在後面這樣就算有移動
這話沒錯
但員警只是要知道撞擊位置
不必太在意

移動現場很正常
也很普遍
畢竟
移動中的車子是有慣性的

當然啦
不排除也有惡意移動現場的情況

從影片來看
樓主的車已經完成右轉
而且是車尾側面被撞
初判表寫的右彎車要讓左彎車
大有問題
這種與現實差那麼多的圖
也簽名簽得下去
處理過幾件友人車禍
發現警察很愛造成一種"兩邊都有錯"的情況
有一次最扯案例是
停在停車格裡車被撞
警察到場先開逆向停車罰單
當然逆向停車也有錯
但車禍對錯完全與逆向停車無關
就算沒逆向也是會被撞阿
再去私底下了解
才知道原來警察一到現場會先壓壓無或低肇事責任者的氣燄
這樣才容易本來對的一方會摸摸鼻子兩造和解
警察才最省事
警察要的是結案
不是對錯
其實跟法官差不多
最好被告用程序不符讓案子駁回結案最好
真T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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