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這不是什麼義交就要體諒什麼的問題,而是某些個人適不適任的問題,我今天會來回覆這個版就是這昨天走路行經板橋漢生東路和縣民大道交叉口看到燈號由綠轉紅於是趕緊停下腳步站在人行道的磁磚邊緣上時(未跨出行人紅線),一旁指揮的女義交突然對我大聲咆哮說會不會看紅綠燈,走路會不會看路,旁邊的騎士都轉過來看著我,讓我頓時感受到何謂霸凌..這種個人無禮的行為和水準真的符合義交的精神嗎? 我當時只能默默的拿起相機拍下了照片,難過的離開現場..
比較快的確認方式是錄影下來,當場打110請警察來確認這個人是不是真的義交,如果不是,請依法嚴辦如果是義交,請交通隊帶回去再依法重新教育.台灣真的充斥著很多特權文化、「順便」文化、「體諒」文化,從上到下,從官到民、從政府到私人企業都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