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可能是我害你上一篇被回收,因為我強調,這種撞擊Altis氣囊都不爆,純粹是裝心酸的.這個氣囊沒爆踩到了豐田業務的痛腳,本篇看來對方車主"腦震盪 前胸壁挫傷 鼻骨封閉式骨折",的確因氣囊未爆受了重大傷害,要是我就會拿氣囊該爆不爆這點反告和泰,把和泰的賠償金拿來賠樓主修車.
真的是搞不懂你呀 wrote:如果小姐受傷則會提告過失傷害賠償(雖然你是苦主,但你沒受傷你會有刑事責任)及應注意未注意(你應該注意對向會有來車而未注意閃避)。...(恕刪) 又是一個法條看一半就出來講的...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突然跨越雙黃線的來車...是能注意的嗎?若您覺得能~那請您說明一下~每次看到對向車道有來車(但尚未逆向,也不知有無逆向意圖)你會如何進行預先避讓??樓主在發現對方可能跨越車道當下就已經緊急煞車~並非未注意無作為~且在撞擊最後一刻也幾近煞停~所以你覺得樓主有什麼過失??有什麼機會負擔到肇事責任??肇事責任為零的話~對方告過失傷害也不會成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