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求償,只能全盤接受嗎?


極酸鄉民 wrote:
如果我是保乙式全險...(恕刪)


沒人體傷這樣是沒錯!!

雙方都有保險的話保險公司會自己去喬!!

極酸鄉民 wrote:
如果我是保乙式全險...(恕刪)

一般修車廠都有合解書,
只要進廠後,就是先確認保險理賠等,再來就等領車時,
蓋合解書了~
其他的保險會處理~

P.S:重點是沒有人受傷,單純的車損,只有民事責任,要有人受傷,才會是刑事案件
請問,前面回文、代位求償

基本上都沒什麼問題


虛心請問~





A車被B車倒車撞到,單純極小擦傷的車碰車而已
(B=100%肇責這沒異議)

a車的保險員C
在沒有詢問A、B情況下



(google搜尋,假如a有全險或是車體險之類,維修前C也不需要先知會B)


就直接開去修車廠用C的名義去維修
(維修單上面是C的名字)


會這樣發問~

是因為後來A跟B達成協議

要相約去外廠修~

A要回車廠牽走閒置在車廠的車輛時,才發現車的材料、零件等備妥了,只差沒裝上去而已。

A本人也是一頭霧水,明明沒答應要先修車阿。
所以也沒讓車廠裝好,當下先把車開走了。



B詢問車廠人員,服務人員才說是C授權的
否則怎敢去叫料,他們車廠事後也是跟C請款。



請問這樣A、B兩個相約去外廠+簽下B車的保險員D提供的和解書




這樣以後可能會衍申什麼情況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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