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uce300 wrote:會講這種話的就是對...(恕刪) 這話題是要反諷直行車路權無限制的網友...有人看不懂反諷還較真起來,才真的讓我傻眼...400公里的Veyron只要4秒就能跑1 KM,你在路上開車視野有那麼遠嗎?你可以判斷出遠處的車輛車速?你的眼睛是測速器?
自從在一次左彎被直行屁孩煞車聲嚇到以後,(嗯,屁孩的正面作用之一:警世!)現在轉彎,不管左右,我的原則如下:一是貼到路邊才轉彎,俗稱關門。二是不跟車轉彎。三是確認轉向後之左右邊都沒有來車,或是車距夠長才轉。因為難保沒人逆向行駛。雖然我後邊的待轉車可能會很幹我的速度慢。但他要幹他去幹!到時為了體諒他很幹,我因為加速而撞車,他可是不會體諒我的,只會直接從我的屍體旁邊繞過去,最多丟下一句:夭壽喔!
G-PLUS wrote:這兩天關於直行車跟...(恕刪) 直行車如果沒有絕對路權,交通會比有直行車有絕對路權還亂還塞,台灣人守法觀念薄弱,一堆人開車影響別人行車速度,比如等待轉彎的車頭都已經突出去了 還停在路中等人家讓他,路邊停車的開車後進入車道後不加速,超車超機車道的(這種也超討厭)馬路迴轉不會找可以一次迴轉的路口(我超討厭這種的)在馬路上多停留個一秒就多一秒的危險,那些慢速回轉的人都沒想過,如果碰到那種(滑手機的、低頭撿東西的、或是目小沒在注意的人就直接撞上了)我很不喜歡把生命放在(別人應該注意這句話上)命是你的該自已決定,別交在別人的決定上,左轉馬路,如果沒要馬上轉或是還不確定有沒有來車,能不能轉,就不應該吧車頭突出去, 別把自已的命放在(別人應該注意這上面)路上三寶很多。
BMW 撞Toyota 事件, 誰對誰錯不予評論正反意見說的都有一定的情理/道理, 就交給交通警察來判了..我想說得是大家以後轉彎或者從小路出來還是尊重一下直行車的路權...畢竟直行車的速度一定是比你的速度快不要拿自己生命去測試直行車的剎車, 駕駛反應能力另外如果開車走過頭, 就順順的開到前面迴轉就好了...不差那幾分鐘吧!有好幾次碰到開過頭的三寶, 突然切進來要轉彎真是嚇死人....高速公路變換車道也是..明明就是慢車, 還要變換車道想超前面更慢的車...結果又是在測試後面快車的反應以及耐心...以為方向燈打了就立刻可以切出去, 後面的車子就要無條件等你龜速超車台灣人開車的觀念真是..............
事情沒有絕對你舉的例子也很差交流道匯入的車輛車速沒人快,不是應該禮讓主線道的車嗎?你質疑人前,先看一下交通法規吧!那台被撞的toyota,自己也犯錯,也被人拍下來法條有提道轉彎車就是要禮讓直行車但你們卻只強調BMW超速還抱怨說直行車的路權無限上綱而其實法官在評斷時還是會依現場情況進行裁奪向超速這種行為還是有刑責的,而且也有判例,所以不用憤憤不平每個事件發生都是雙方的錯誤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