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ust168 wrote:
謝謝大家指導......(恕刪)
1.收集證據越充分越好
2.以說服檢察官不起訴為目標
3.不需要請律師
4.相關證據和資料最好準備紙本 甚至之前就先寄到法院
5.法庭上的陳述都會記錄 不清楚的不要亂說
6.如果檢察官逼你和解也不要擔心 是正常的
7.最好是也告對方 兩案併陳進法院是最有利的 但現在來不及了 如果對方進法院胡說八道 可以考慮誣告或是公然侮辱
faust168 wrote:
答辯狀需要請律師寫嗎? 答辯狀是不是要等對方申請的肇事責任鑑定書出來再提出?如果被告,偵查庭時,需要請保險公司負責出險的業務一齊出席嗎?(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