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終於要重罰未打方向燈了!


yayaho wrote:
新聞連結:http...(恕刪)

無感阿,罰金還是太低,對不起常上01發言的大大的年新。
應該依照物價、房價來訂罰金,不然對一些名車的車主來說,只是吃個便當的價碼。
我只能說:
太好了,早該罰了~
非常不喜歡變換車道不看後照鏡又不打燈的行為,
機車也一樣~
可以把在馬路上並排逛街的車子處以罰款30000元

其他要怎麼罰我都不會有意見

常常道路就兩線三線全部並排開個20 30

後面都回堵不知道多遠了

再說你看別人看起來好危險
忘了打方向燈是沒有藉口,變換車道就是要:[事先提前打燈]>[確認路況無誤]>[開始變換車道或轉彎]

至於違停/臨停開單涉及到商圈經濟效益問題,因選票與錢永遠比什重要,開單影響商圈生意,議會上通常會很精彩,有些區域不拖只勸導,哪怕警查鳴笛到跟傻瓜似的,或是只勸導不開單嚇傻子,至於網路檢舉最終也是送違規所在地,所以也是不開單!

這些店面房東有的是時間與錢,當然很努力增加自己租金,一般百姓您沒能力影響違停處理方式,但它們[有]!當然我們也有利器,只是方法有點不道德:[違停多就慢慢開就去湊熱鬧,看看此商圈熱鬧原因,雙黃線堅持不跨線超車,心平氣和吹冷氣慢慢開],所以我在笑樓上不懂事!危險當然給它慢慢開!!讓市區大爆炸電話爆掉逼迫政策轉彎!!!
我家小妞蛀牙了~
政府的著眼點在籌措財源, 說用路人的安全只是好聽
所以不只是未打方向燈, 未來各式各樣的加強罰責都會出現

不過人不是機器人, 也是會有有意無意的忘了打
或者被擠到xx線外

我很期待以後全部自動駕駛車的出現呢
自動駕駛車會發生違規的機率很少, 就算發生了也可以跟軟體公司求償
不過到時靠罰單過活的縣市政府應該會哀哀叫吧
高速公路沒打方向燈本來就是罰3000呀,哪裡有提高?
幾年前有次要下湖口交流道時沒打方向燈被斑馬攔了下來,就是開了張3000的罰單呀。
而且高速公路的低消本來就是3000不是嗎?

sj0109 wrote:
確實 擋在車道上很危險
請問這個要罰那一條
最近沒事 想上74號去掃一掃 成績應該不錯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第8款
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或設站管制之道路,不遵使用限制、禁止
、行車管制及管理事項之管制規則而有下列行為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
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八、違規減速、臨時停車或停車。
http://taipei.pro | http://cool.info
想太多,那個政策有執行超過3個月的? 光記錄器的檢舉就忙不完了。
flickr https://www.flickr.com/photos/88862088@N00/
我是認為 要確實執行的角色 還是要靠 警察 跟民眾

應該把 罰款的 20趴 拿出來 給檢舉的人

這樣 才會有人熱心的檢舉 進而 增進國庫的 營收


另外一談 更應該把酒駕的罰則 拉到 30萬
我想 酒駕 應該會少很多

看完2013年的新聞後,再反觀這個新政策,
台灣創「全宇宙」最嚴格酒駕新法,連外星人都來觀看,
看起來又是雷聲大雨點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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