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許多交通違規 不知道該不該檢舉 請教大家檢舉的標準是什麼

我會檢舉的違規,就是有防礙或危及到我的部份。

a90c05 wrote:
行車紀錄器隨便錄都...(恕刪)


檢舉是有分很多面向的!
最最直直接簡單的就是教育違規者,講嚴重一點就是教訓!
另外很多時候即便違規是沒有造成立即性危害,但是作為預見預防,讓用路人養成不違規的好習慣同樣能避免很多憾事發生!
闖紅燈
高速公路上下匝道插隊
走路肩
變換車道不顧後方車輛距離,容易發生危險行為
遇到郵差開車占據機車道 送貨
一台車在我前面右轉未打方向燈

以上我都不會檢舉

郵差真的沒地方停
右轉沒打方向燈不介意

不知道大家覺得如何呢
高速公路 違規必檢舉 太危險了

平面道路,拼排必檢舉 闖紅燈必檢舉

當我乖乖排隊等左轉,有人從右邊直行車道左轉,我不檢舉會顯得我傻了排隊
當我停在停車格一直被蓋小方格印章收錢,旁邊有人找不到車位就隨便停,我也會送他一張一次性停車繳費單

所以,我的標準就是~不檢舉,那不就顯得我是傻子乖乖排隊的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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