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我到了台中新光三越對面的停車場我不小心停到了殘障車位(沒看到標示)結果就有一台車,駕駛是位小姐按喇叭示意要我離開這時候我才發現這是殘障車位急忙點頭道歉....趕快把車子移走然後繼續停在旁邊等車位然後這個小姐就把車子停好了(前擋玻璃有殘障停車證)然後一個人拎著名牌包(沒有其他乘客)...穿著10公分的高跟鞋很優雅地往新光三越走去~~~可能腦殘也可以領身障停車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