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kidYC wrote:
請問以下求償事項是否可行
1. 機車修理費+安全帽 (估價單)
2. 醫院醫療費用
3. 住院期間病床費用 (單人房,每天2200)
4. 住院期間看護費用 (每天2200)
5. 住院期間醫療照護用品 (約兩三千)
以下為尚未購買,但回家休養必需用品
6. 骨科輪椅+便盆椅 (約一萬)
7. 拐杖
8. 計程車資 (離醫院約25km,每趟來回估一千,一週一次,但是都是子女請假開車接送至醫院)
9. 後需醫療費用 (暫估每次500元)
以下為最不清楚如何求償項目
10. 撕裂傷與大面積皮膚壞死,可否求償 (醫生說需後續復原狀況再考慮是否植皮)
11. 第四與第五指開放性骨折,可否求償 (神經有接回,但目前不太能動)
12. 左腳由於年紀已大,估計無法復原的太好,行動能力受損
13. 已退休從事農務,能否請求最低工資的工資賠償,如可以,可以請求多久
14. 精神賠償?不知道多少金額合理
15. 補充,安養中心費用(一個月三萬多)
補充一下
2. 醫院醫療費用: 以醫院開出收據(不含病房)為準
3. 住院期間病床費用 (單人房,每天2200):補助和健保病房之差額,一天1500為限
4. 住院期間看護費用 (每天2200):因傷情嚴重須要看護時,一天1200,不得超過30天
5. 住院期間醫療照護用品 (約兩三千):同第2項 但住院期間每日可列180元的膳食費(不須收據)
6. 骨科輪椅+便盆椅 (約一萬):醫師認為治療上必要之醫療器材(含輔助器材),以2萬為限
8. 計程車資:往返門診合理之交通費用,2萬元為限
以上是強制險可以給付的地方,和有無過失無關
有勞保、農保嗎?請另外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