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不懂...開在左轉道都到了雙白線區還要切進來直走是怎樣


mingyan0805 wrote:
沒打方向燈硬擠進中線車道,為了閃避他只好切到外線車道
.(恕刪)


盡量不要切外車道,變成連鎖反應,壓擠到外車道路權,若不小心與外車道出車禍,變成您的錯。

一定要有行車紀錄器,您可讓它或不讓它,可檢舉或不檢舉,它碰到您,有行車紀錄器。

我們一起養成,前方有障礙物,先減速或停住,再依狀況是否可安全換車道。

保護自己,保護其他用路人。
不要那麼順應民意在主要幹道上每個路口都能左轉,學學台北想辦法清空巷弄設些迴轉道,車流才會順.
好不容易拆了快慢車道分隔島改成三線道,卻變成一線左轉一線右轉,剩下一線直行,也沒有吊架標示前方有左右轉專用道,你叫外地人要怎開?
台中也是一樣,不過台灣大道最近改善了,有標示前面有幾條左轉專用道,用路人可以早點知道.
還有一種很機車的標線是三線路幅到路口慢慢變四線,內線左轉專用,少少一二個還好,整條大路都是就很傻眼.
這樣的駕駛多不勝數,今天早上開車也遇到一個,我要是沒有剎車兩台車就來一次親密接觸,要是不檢舉真是對不起自己。
直接檢舉,人家過年包紅包,他過年繳紅單

bill hung wrote:
我發現真的很多人喜...(恕刪)


那個路口的狀況其實很難說

以我為例

我每次開到那邊都中招

除非天天開

否則以高雄的道路指示牌狀況

等你看到的時候都沒機會修正了
midagenewsman wrote:
大家說的沒錯,先禮...(恕刪)


我不太懂什麼叫禮讓然後檢舉人家? 這樣怎麼還叫禮讓? 禮讓應該是就不跟人家計較了。不然你只是刻意讓他進來所以可以檢舉他而已。

我對違規檢舉沒意見, 我也很討厭很多人走左轉道明明就是要直走,存脆只是覺得這應該不叫禮讓。
交通安全規則上要各位駕駛禮讓
但是面對違規的駕駛
很難讓人禮讓得下去
之前車友的儀表板上放了一張忍讓字卡

遇到這些違規駕駛
第一時間要"忍"下怒氣
回家準備影片給警察
"讓"他收罰單
馬路上一片氣氛祥和
完全沒有暴戾之氣
避免受傷造成健保支出

國庫有收入
創造三贏
違規駕駛贏了時間
受氣駕駛贏了出氣
國庫贏了收入

chang2520 wrote:
你該作的是把路讓出來之後回家檢舉他好不好...(恕刪)


+1

沒錯, 跟垃圾吵架是對自己的污辱!

我都是直接用新台幣教訓她...
曉得 wrote:
交通安全規則上要各...(恕刪)


"忍讓"

這聽起來合理。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