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ogghoul wrote:
你自己都把重點標出來...(恕刪)

看到大私又重出江湖,整個心就激盪不已
如此的天下只有我獨醒的堅毅執著個性,做大私真的有點可惜了
大私加油,我去買珍奶雞排先!

frogghoul wrote:
你們都不是依據法令...(恕刪)


這樣的話.....
是不是間接承認你因討拍不成而惱怒呢

frogghoul wrote:
高公局都說依照時速錶了,根本不是依照GPS!

高公局講的超速寬限值 不是低速

合格的錶照時速錶開不會有超速問題

但不合格的就有被開單的風險

至於低速

除了超車道 都沒寬限值 誤差值或取締值

少1公里就可取締 你跟法官講你錶速有到最低速限一樣沒用

中線最低速限80 79就可開罰...


時速錶合格不代表照錶速開就合於交通法規

很簡單的道理

而大私你的例子跟時速多少無關...

一堆人跟你一樣陷入死胡同 鑽牛角尖

這就是台灣駕照太好考的結果


安全車距

很久以前,念書的時後一位高階警官來學校分享。

從彰化到台北,若一直保持安全車距,很快就會到..........高雄。



不過說實在,在[動態]的情況下,安全車距除非穎精準的儀器對焦前車,不然為了要確保一定滿足最小安全車距
速度一定會變慢的。因為實際車距一定會比最小安全車距大。只要累積20台車這樣,該車道阻塞情形一定會出現。
真的很難。

不過我好奇的是,大大說的塞車的時後,檢舉會成功嗎??
會不會高公局的回覆又是高公局自打臉??






這下好了 完全沒有台階可以下
怎麼會有人把自己搞成這樣
miamivice wrote:


本來就該保持

...(恕刪)





寬容值的確不是超速藉口但相對地也不是未達最高速藉口
也就是都不是能用來違規的藉口就對了
不管你是超速或未達最高使用內線都不行

關於錶速你可能搞錯它的意思了
依照錶速只是其原則通例說明之
這回覆又不是針對你實際上個案行為
所以它就加提如因錶速與實際誤差十公里以內還能緩衝等語
也不保證你的真實差距為何
關於事實這項你要請教車輛原廠
也就是你開你的但被罰也不關它的事
錶速有誤差甚多現象這就請自行處理




我當時是詢問高公局的原文是若沒有經過驗證的儀器該如何判斷目前的時速是否超速,而高公局才回覆我應當依照車輛的時速錶來,至於是車輛時速錶是否沒達到實際時速,那也不是依照GPS來判斷的!
frogghoul wrote:
若照你說的那塞車時佔用內車道的車全部都能檢舉

沒錯喔

以01鄉民的睿智

大私的情況

影片前段 前後車全部都是佔用內車道違規

frogghoul wrote:
高公局是說「請依道路速限及車輛時速表行駛」你覺得呢?


車速140還被國光號超車.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jVdFpJtZTdM

如果這輛車照時速表行駛不被開單才怪.

PS 我公司貨車表速比GPS快25~30km/h,那可照表速110開內車道?
劉奕兒612 wrote:


高公局講的超速寬...(恕刪)

車子買來都沒更改時速錶何來不合格?


時速錶合格不代表照錶速開就合於交通法規

高公局都說依錶行駛了,若不依錶那你要用什麼來判斷你目前的時速是否有超速?難道要靠警方的測速槍?
frogghoul wrote:

寬容值的確不是超速...(恕刪)


你這不是白問...
當然它會說錶速不然你以為他會說什麼?
時速錶是法定裝備它當然"建議"你看錶
但他敢保證嗎?
相信他也不會也無能保證
所以你還不是要實際去驗證後才能得知真實速率
也就是你的錶歸你的錶你開你的
但要不要罰(實際較精確速率)是執法者說了算
你在現實依照什麼是你的自由
這跟他認定你有無違規是兩回事
你拿這文回覆法官他也照樣打你臉
假如你違規的話

你會問是早知他會給你想要的結果了吧

從來就不是絕對值只是相對問題
你若以一直鑽牛角認為是絕對並以此為準上綱其效力與範圍
當然就會產生一些無解問題
因為這就跟安距相同那不是絕對值你卻死守該標準綁定自身行為
卻無視實際行為上這本有變數那只是相對而已
前車車速會變動自身也會兩者距離就會相對浮動不會是固定定值
減少一些藉口思維將責任擔起才是務實地處世之道

也就是車是你買的你開的行為是你個人自由意志決定
將某現象行為有無違規責任都推給製造商與他人是沒有意義的
因為法都是因為你行為做"事實"判定
不會如你所願自身車輛不改不變就完全與你無關違規就能不罰
因為這世上從來就沒人能賣永遠不會壞永遠準確東西給你
辦不到就是辦不到
是你一直上綱某些東西而這就來自你逃避當成藉口心態
只要認為某點正確就全都沒問題這就是你被詬病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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