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星 wrote:只能回答你沒有所謂的...(恕刪) 不要胡說早期建築法規不完善根本沒有法定騎樓極早期的房子確實是有部分有門廊設計的跟違建無關門廊設計也不是什麼新奇的東西後來才有法定騎樓的規定如果為門廊確實非法定通行的可以私用
要看你地皮的產權有沒有包含騎樓的部分如果有,你可以圍起來不讓人進入如果沒有,那就是公設,你不能阻止別人經過但騎樓本來就不能停車,所以即便公設,你也可以打電話拖吊騎樓公設是有很多歷史原因總之就是政府退讓一部分的用地給地主可以在二樓加蓋延伸出來而騎樓就當作早期的人行道或避讓設施使用大概是這個意思↓,所以占用公共騎樓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