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交通違規,事實明確,警察一樣有不舉發的理由


grm0981 wrote:
本人檢舉一台汽車在...(恕刪)


請你順便檢舉自己未保持安全距離

好嗎?
450D+10-22+17-55+18-55+55-250+430EXII

grm0981 wrote:
檢舉交通違規,事實明確,警察一樣有不舉發的理由...(恕刪)


前幾天我也開了眼界了....

早上推著嬰兒車要過馬路,被一台超商的送貨車擋住
他就直接停在交差黃線禁停區上在卸貨,然後還大辣辣的推著貨過馬路去店裡
就給他拍了下來投檢舉信箱....

結果你知道不舉發的理由是什麼嗎?
我在信內寫了時間地點XX日早上7點20分左右,這是我看相片的資訊寫的
結果他回我不舉發的理由,說我附件的相片裡面找不到日期資訊
故不舉發...


mark0826 wrote:
說我附件的相片裡面找不到日期資訊
故不舉發...


建議用可以打印日期時間的APP照相或錄影

如datecamera等

以避免刁難


要不然,最少也用後製的,自己在照片上用軟體後製,加上"正確"日期時間打印

以避免刁難

grm0981 wrote:
本人檢舉一台汽車在...(恕刪)



閃燈是違法的

下次慢慢靠近

不要很明顯的靠近

grm0981 wrote:
根據我檢舉的經驗,承辦員警開單的標準非常嚴格。我猜因為被檢舉人可能上法院申訴,甚至被法官撤銷罰單。
為避免爭議,警察的原則是能不開單,就不開單。

上法院是警察上
又不是檢舉人上
所以警察沒把握就不開很正常啊
應該要把檢舉人列為證人
一起上法院才對
世界上...各種人都有
世界上...各種人都有
世界上...各種人都有
世界上...各種人都有
我覺得這警察很對阿~明明就只是拿來報仇~

怎麼了~打不贏神A就檢舉嗎?太嫩了~
自己逼車還要搞人
被退還要取暖
臉被打得好腫

w124tw wrote:
世界上...各種人都有


沒錯

有的警察很勇於開單

有的警察很消極開單,能不開就不開

真的各種人都有,習慣就好
WAN3636 wrote:
自己逼車還要搞人被...(恕刪)


你自己逼車,快速變換車道,中線亂閃燈也請自我檢舉一下
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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