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uin wrote:
這點大家都知道,不過只想問問規定而已,當然小弟很少收紅
單,幾乎沒有,只是發現了這個規定的盲點,提出來討論罷了。
除了闖紅燈,超速也是一點,壓線也是一點,這一點那一點,
認真起來六點很容易到手的,供參!


重大類型違規注意後面不要有人,再行動就好了
我覺得這類不能確定駕駛和車主是不是同一人的情形,應該不會扣點,要不然沒駕照的車主是要預扣嗎?
euin wrote:
這又回到一個問題了,...(恕刪)

據我所知,公車違規是要強制歸責的,業者要提供資料給監理機關歸責
對法人車輛記點無實質意義,若該公司沒有歸責駕駛,公司法人又沒有駕照可吊扣或吊銷,當然就無記點之意義。

the1012 wrote:
據我所知,公車違規是...(恕刪)


這個並無強制規則,現在草案推動修法沒有歸責駕駛,則處以罰緩2至3倍,當然有制度的公司就會去辦歸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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