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CC wrote:
標準作業流程。Jack 你好棒!
哈,謝謝S大的鼓勵

希望能在流程中,就先有員警願意處理並開單
樓主就能以此例子,告知日後其他來處理的員警
比照辦理
PAN1623 wrote:
這個情況打電話要警察來取締有困難
為了不為難警察,直接拍照檢舉,記得相片要有日期時間,最好再附上5-10秒的錄影,巷口10公尺鐵過
高雄警察在接受檢舉開單告發沒有想像中的廢
我丈母娘家就在那附近
昨天高雄警察才回覆我14封檢舉案,除了兩件是事故車外,其他通通開單
所以P大,您檢舉的事由,是寫路口十公尺嗎
如果是
那幫您處理的員警滿有肩膀的耶
路口十公尺,由誰來認證有十公尺 ?
就像是您拍到超速車,就算他超速50公里,您也沒辦法檢舉他超速
因為誰來認證超速幾公里這件事 ?
只有通過國家檢驗的機器可以
會不會是您檢舉的地方,剛好有劃線 ?
先前併大的樓,我就問說,怎麼會檢舉不過呢 ? 不是有路口十公尺這個規定
併大解釋說,路口十公尺是給現場員警拖吊的權利,讓員警有法源
但不適用於一般民眾的檢舉
原因就是誰來認證十公尺
不過若您在那附近檢舉過
樓主也可先以您的方式處理
不然員警開出去的單太多,又有天才議員要所長去罰站了
若能錄影檢舉成案
是最好的方式
個人積分:395分
文章編號:6619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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