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P新想法!北市府擬獎勵民眾裝行車紀錄器

這個國外很多早就裝了,連戰爭場面都是直播的,

網路上很多影片,敘利亞,阿富汗,伊拉克,戰爭是很殘酷的!
其實就是改變習慣、改變型態、改變做法....,
人最怕的就是改變,聽到自己的生活習慣要被迫做修正,怎麼可能不哀哀叫。

fly48 wrote:
台北市往後應該沒有人敢輕易開車或騎車出門了...(恕刪)


你現在就可以不用騎車開車出門了

現在每條路上幾乎不可能沒有行車紀錄器在拍

我看過的車子至少6~7成都有裝行車紀錄器

所以你在路上違規一定會被拍到, 只是人家要不要檢舉你而已

我個人很認同政府應該法定所有路上行駛的車輛都安裝行車紀錄器, 可以免去很多紛爭!
ja6150 wrote:
人人都會說謊,但被戳破時要有承認的勇氣

相對的違規被檢舉,也要有承認違規的勇氣

+1,
違法的事不做,但違規的事偶而做--貪圖方便嘛,
但賭輸被檢舉,認栽就好,沒必要講些有的沒的。
老王

fly48 wrote:
柯P此言一出,台北...(恕刪)


紀錄器若拍到肇事的影像,可提供給政府做鑑定,也給予相關獎勵費用...
這個才是鼓勵的重點.
常見有人在fb跪求出事的影片
監視器密度根本不夠
有這個自己出事也比較好確認原因

至於檢舉違規...
你可以試看看把影片放到電腦
再剪成短片或照片
再丟到檢舉網上傳需要多少時間

會檢舉的早就在做了
嫌麻煩的還是一堆
除非那天有獎金又另當別論


檢舉別人之後
要違規之前自己也會多想想多注意...
保護自己也幫助別人不是很好嗎?
如果說男人流著騙子的血液... 女人就有著演員的天份...............
如果能提供車禍肇事檢定減徵牌照稅也許是個獎勵措施

至於要不要拿違規錄影來檢舉別人,這是內心意志的層面

我只要別人沒肇事基本上也不會想去檢舉別人違規.

因為我也停過紅線闖過紅燈.....
N
Edward K wrote:
整篇明明是說要讓肇事...(恕刪)


因為戳到檢舉魔人的爽處
話說本人騎車是天天違規的
違規最多的就是超速
台灣道路速限太慢很沒有效率
為了遏止我這種人
建議應該標配測速槍
這有什麼好怕的 我還是天天出門啊 我唯一的違規是超速 行車紀錄器檢舉不了
庫庫倫 wrote:
新加坡不是活的好好...(恕刪)
如果在北韓批評金正恩是獨裁者會入獄甚至槍斃,應該沒有人會覺得奇怪,但是在新加坡也是如此,難免就令人覺得匪夷所思了!

假如按照新加坡的標準,台灣有多少人要因此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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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向余澎杉道歉:告訴你新加坡最安全,我錯了

最後更新 2015年06月30日 13时34分 東方日報

因拍影片批評前新加坡總理李光耀遭囚禁在精神病房的16歲少年余澎杉(Amos Yee),迄今仍未被釋放,母親卓瑪利(Mary Toh)昨天在面子書(Facebook)貼文向兒子道歉,「對不起,兒子。對不起,我告訴過你這是最安全的國家,如今你卻感到如此不安和害怕。對不起,我一直敦促你要守法公民,法律卻對你害多於利」。

新加坡16歲少年余澎杉因為上傳影片到YouTube,痛批李光耀「獨裁」,自6月2日起遭還押樟宜監獄,並接受精神評估。

母親卓瑪利哭訴兒子被關進去後,好端端一個人都變了,她形容兒子居住環境惡劣,房內除了尿壺、彈簧墊、警報器外,別無它物,而且被關的樓層附近居住的都是真正的精神病患或罪犯,時不時就會聽到別人淒厲的尖叫聲,宛如被精神虐待,讓她非常心疼。

卓瑪利昨天在面子書貼文,向兒子作出道歉,她稱自己曾告知兒子新加坡是世上最安全的國家、政府為人民提供最好的福利,但現在兒子卻感到不安全和害怕;她也說,以往常敦促兒子當個奉公守法、具創意並善於表達的人,但他現在卻被視為失常及叛逆造反的人,法律對他而言是弊多於利,因而再三向兒子表示自己錯了,「對不起,兒子。對不起,我告訴過你這是最安全的國家,如今你卻感到如此不安和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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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內容摘自維基百科

余澎杉(英語:Amos Yee Pang Sang,1998年10月31日-),新加坡部落格作者、YouTube視頻製作者及演員,曾是兒童演員,參與梁智強執導的2012年電影《孩子不壞》演出。

2015年因在Youtube批評剛逝世的李光耀為「獨裁者」及指「耶穌欺騙世人」,而言論中前者被視為被新加坡政府突然盯上之主因,新加坡警方則以後者的表態中具有冒犯性為證據,以會「傷害他人宗教或種族情感」、「發放猥褻物品」及社會「滋擾」等罪名拘捕提控,面臨最高監禁三年的刑罰[1]。

因為新加坡法院認為他可能有精神問題(此論點在特定時間點還遭到刻意廣泛傳布),16歲的余澎杉被拘禁在精神病院中,手腳被綁,禁止看書,24小時開燈,其律師認為這種「照顧」可能涉及虐待[2]。

余澎杉被捕時尚未成年,聯合國人權辦事處東南亞辦事處於6月22日發表聲明,希望新加坡政府依照聯合國兒童權力公約的規範,立刻釋放余澎杉[3]。

最終,余澎杉的精神評估報告表示,他並沒有患上泛自閉症障礙
,他也聲稱自己根本沒有自殺想法。

余澎杉在獄中發動為時三天的絕食抗議。7月6日,新加坡法庭判監4個星期,由於羈押日期由上月2日開始計算,因此他被當庭釋放。他的律師表示將會就被定罪提出上訴。
fly48 wrote:
柯P此言一出,台北市往後應該沒有人敢輕易開車或騎車出門了,因為處處都是行車紀錄器,出一趟門很可能就會收到好幾張違規罰單。
在天羅地網般的監視之下,沒有人敢違規或犯罪,天龍人從此以後將會過著天堂般幸福快樂的生活了!
感恩柯P!讚嘆柯P!

我怎覺得是要鼓勵提供「肇事影片」
不是「違規檢舉影片」?
有說要發檢舉獎勵金嗎 沒有啊
只是為了有重大車禍的時候有人錄到事發經過而已吧

再說了
全民都裝行車紀錄器
真正會剪片子上傳檢舉的有幾個?
能持續超過一個月就了不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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