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杯 wrote:
換作是我的話,我會...(恕刪)


「讓」是保護自己,不該是因為要容忍別人的違規。
貼在這不痛不癢

能檢就檢吧

其實汽車加點速的話應該早就過去了

不知道在龜什麼

我是覺得對方要是耍起很來硬是要撞你
你可能現在已經躺在醫院了
還是建議饒過去後檢舉比較保險
把機車換成四輪
把違規四輪換成違規砂石車
想知道一樣的情境,叫機車讓的那些人會說什麼?
「I would never lie. I willfully participated in a campaign of misinformation.」

jajaj0607 wrote:
同樣的情況在這個案...(恕刪)

連強制罪都出來
我看了也是醉了
不懂法律請不要亂引用
按照您的邏輯
這位騎士應該可以告侵權吧
這棟某些言論還真是讓人嘆為觀止
然怪台灣交通會亂成這樣
難得遇到正面文章 一定要登入 推一個
汽車一定要禁止上省道阿!!
汽車一定要禁止上省道阿!!
這真的太扯了!!!
看到影片讓我想到, 上周也發生一樣的事, 我是一邊閃大燈一邊讓他過,

後座的兒子說, 那好像是我們重機的教練耶.....

看別人不順眼, 是自己修為不夠
如果把角色對換
跨越雙黃線到對向車道的是機車
停止的是汽車
機車大概會被砲翻720度
希望有人會說
汽車讓一下拐出去,讓違規機車先走

讓一讓世界多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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