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kx wrote:
法官建議當庭和解,要不然判下去雙方不見的有好處(其中檢察官一句:判5~100天的都有)所以就在庭上
付對方25000圓和解(當初對方要求20萬後來降到10萬).我則為不起訴處分.....
最後我心得是:如果可以重來一遍!我會選擇 付10萬 馬上和解..因為跑法院是相當折磨人的.....
奉勸各位朋友!遵守交通規則.別跟生命過不去..........
恕刪)
+100
如果判刑確定
一天可易科罰金1000元
如果被判100天大約也是10萬
再加上25000圓和解金就12.5萬了
再加上耗時耗精力=無價了
看開版大的圖
贏的機率不大
如果對方要求賠償不過分
就賠吧
開版大自己斟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