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9新增回復。發生交通事故,較為複雜,不曉得後續該怎麼做,請各位給點建議,謝謝。

hyun1226 wrote:
以下文字有點多,敘述...(恕刪)


員警都說責任五五了, 保險理賠員也出面了, 剩下的就是等待,不要心急, 你想要趕快結束, 可是訴訟就是冗長, 急也沒有用。
我在去年底也發生過事故,雖說是單純車碰車無體傷,但由於我當時沒有堡第三人責任險,所以後續交涉也是夠頭痛的。
但樓主你先放輕鬆,絕對沒有到末日,你還能發文求救,就會有人幫你。

我個人建議,除樓上前輩及警察所述,不妨找一個比較懂法律跟車輛事故的人協助,把法律條文弄清楚後自己也比較踏實。
群青的高空......朱色的殘照...... 飛舞而降臨的...白青之王者.... 紅色沙塵---- 白色的...火焰,光輝的
hyun1226 wrote:
以下文字有點多,敘...(恕刪)


這個沒什麼好說, 對方不願意善意和解就上法院, 你要做的事:

1. 提出傷害告訴(只有六個月效期, 注意時間)
2. 收集所有傷害後的費用單據,含住院照護及看護費用, 能收集就收集, 法院是看證據的
3. 調出所有你聯絡對方的電信資料, 表達你有誠意和解,是對方要興訟
4. 檢查官或法院問案時, 清楚及堅定描述你發生經過,你不知道如何發生就堅持說你不知道發生經過,完全沒看到人,應該是對方突然跑出來撞你
5. 訴頌時對於對方提出的單據, 只要不合理的就否決(法官會問你有沒有意見, 不能說沒意見)
6. 一樣要提出損害賠償(含工作損失及精神賠償, 最好有醫囑要你休息多久), 記得要留所有單據
7. 若自認自己無法應付訴頌, 就找有經驗的律師,律師會教你怎麼做.

有人說提告等進入訴訟程序再提, 這是錯的, 提告只有6個月期限, 過了6個月, 你就告不成了, 到時只有他告你. 你運氣算不錯, 對方沒等到最後一天才告你, 讓你措手不及.

我剛剛回去看樓主的發文, 發生時間在4月, 看來是來不及告了, 對方故意迤到最後才提告, 讓樓主措手不及....雖然可惡, 但人心就是這麼壞, 防人之心不可無啊.....看來樓主能防守完全沒有攻擊之力了. 唉!怎會到現在才上來發問呢? 剛出社會不知人間險惡,只能儘力收集證據, 看法官良心了
還好樓主也受傷,也有提告。就交給法院處理吧!

樓主如果你不選擇 [以告制告](也告對方出傷害)。就等著被 [以刑逼民] 。你就得自己選,看是要留下前科,還是被當盤子狠敲一筆。

對[貪心]的人仁慈,就是對自己殘忍。
想必你沒有行車紀錄器吧,
都過了大半年了,應該也調不到當時的監視器了。

也不曉得你筆錄怎麼寫的,
上法院就死咬你騎車機車道,
老頭突然跑到馬路上,你已經閃他,
但老樓還往你閃的地方跑,老頭才撞上你,
還導致你腦震盪,應該是你去提告,刑事、民事都要告。

除了賠償你醫藥費跟機車折舊、修理費等,
還要對方賠償你者幾個月來,以及將來無法工作的損失,
還有貸款的利息....,想的到的通通加上去,
沒有三百,也有兩百,對方都告你了,你還客氣什麼?
不然可能真的快過了半年的有效期了呦!

至於對方,是因為老頭自己年邁,加上久病殘身,
可能因此想不開,只是陰錯陽差剛好遇見你,
最重要的是,明知道老頭精神有問題,還放出來亂跑,
他的家人也有連帶責任,
我相信我們的恐龍法官應該會採信我所說的。
請教專業律師卡實在,看來對方也不是什麼好咖,法律是給懂的人保護自己~
建議打官司吧 如果開庭法官會依照當時過失比例 跟對方因為車禍如果沒辦法工作造成的損失 住院費用那些 決定理賠金額 不是他喊價多少你就要賠多少 而且他要能提出證明 例如 他日薪多少因受傷 不能工作這段時間的損失 跟住院費用的單據來決定理賠金額 還有一點是 你能拿出多少賠 法官會考量你的經濟能力
對一個精神異常的老人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台灣鄉民真的是好棒棒
會撞到不記得發生什麼事
說沒超速很難讓人相信
上法院讓法官判吧
看看你怎麼去說服法官
人與人之間最重要的就是互相尊重與包容
在不是故意的情況下以及事發原委未釐清之下
為什麼對方態度要如此強硬?真不怕下次換你碰到別人人家也如此對你?
得饒人處且饒人

我朋友騎機車騎到一半,被一個逆向騎機車的撞倒
牙齒斷了幾顆,手也斷了,當天也是無意識地進了醫院
住院住了快兩個月 最後對方是賠了25

另一位朋友被一輛在左轉車道等待左轉的車輛突然右轉撞倒了他,然後肇事者直開上快速道路肇事逃逸
我朋友鎖骨斷裂也是住了一個月賠了10

以上都是對方違規而造成的
既然你「沒有喝酒、沒有闖紅燈、沒有超速、無斑馬線、無號誌」也不用怕
我只是不知道100是怎麼算出來的

現在對你有利的是對方精神異常、你方有積極想和解、你無違規、你也有受傷、你也有損失
不是較嚴重的那方就是受害者

雙方談不冗就等審判長判,雙方都沒話說
他提告的意思是趕快拿100給我不然上法院,你不用擔心!上法院沒什麼講你的委屈以及對方的無理罷了!
這段期間你也去搜集資料日後上法庭好處理
如果有行車紀錄器
肇責釐清
協調上就比較方便

如果連樓主自己都說不清楚事發經過
肇責不明
對方又太硬
無法協調賠償金額
只能讓對方告過失傷害了(目前是雙方互告)

「通常」
車子撞行人
車子會負擔較大肇責
這是指大部分情況

而且
如果有第三人責任險
心理上就不要刻意去抗拒肇責

自己要評估
該承擔肇責的時候
就該承擔肇責
這樣可以方便保險公司順利理賠

但本案比較特殊
對方求償將近100萬
感覺有點誇張
但沒看到求償明細也不好說什麼

一年前
家人騎機車被汽車撞
就路權而言
汽車錯
但我認為家人的機車也有「應注意而未注意」的地方
可是對方汽車駕駛一口承認自己擅闖機車道
保險公司順利全額理賠
對方汽車駕駛樂得輕鬆愉快
保險費也用在刀口上

上個月
我倒車撞到另一台車(雙方都是汽車)
另一台車當時是靜止的(雖然他停車的位置錯誤)
我在出險時
也強調對方是靜止的
肇責明確
由我100%負擔
讓保險去賠
我也省得再去理會對方駕駛「那副囂張的嘴臉」

但要聲明
以上兩個例子
賠償金額都不超過10萬元
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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